一、婚姻登记证照片要求: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时,应当提交双人彩色合影;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时,应当提交单人彩照。婚姻登记证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二、照片数量及标准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合影照片3张,大小为2寸(宽5.3cm×高3.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