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多拉·邓肯是美国著名舞蹈家,现代舞的创始人,是世界上第一位披头赤脚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家。 1877年5月26日,邓肯出生于旧金山。她出生时,父母已经离婚了,上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在这样的单亲家庭,小时候的她生活贫寒,经常搬家。母亲是音乐教师,从小就给予她良好的音乐教育,培养了她的舞蹈志趣。邓肯6岁就能教小伙伴跳舞,并表现出对僵化、刻板的 古典芭蕾 的反感,她立志把自己的舞蹈建立在自然的节奏和动作之上,去解释和表演音乐家的作品。她不屑于为生活而去跳低级的商业化舞蹈。21岁时她被迫去英国谋生,在 不列颠博物馆 潜心研究了古希腊艺术。她从古代雕塑、绘画中找到了她认为理想的舞蹈表现方式:身着长衫,赤脚,动作酷似树木摇曳或海浪翻腾。她从古典音乐中汲取灵感,追求“可以通过人体动作神圣地表现人类精神”的舞蹈。她认为:技巧会玷污人体的自然美,动作来源于自我感觉,舞蹈应该自始至终都表现生命。因此,她在伦敦的表演,使观众耳目为之一新。她像 森林女神 一样,薄纱轻衫、赤脚起舞的形象,在整个欧洲受到人们的欢迎。 1904、1905、1913年邓肯数次访问俄国,她的表演对舞剧编导 福金 和后来的 俄罗斯芭蕾舞团 经理 塞尔戈·佳吉列夫 都起过较大的影响,震动了俄国艺术界。邓肯认为, 舞蹈艺术 源于自然人体动作的原动力和来自大自然的波浪运动:海、风、地球的运动永远处在同一的持久的和谐之中。她认为在自然中寻找最美的形体并发现能表现这些形体内在精神的动作,就是舞蹈的任务。她的 美学思想 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美即自然。邓肯认为 芭蕾 规范违反 万有引力定律 和个人的自然意志,它的每一种姿势都是一种终止,没有一种动作、姿态或节奏是连续的或可以发展的。邓肯认为一切艺术的使命在于表现人类最崇高、最美好的理想。舞蹈家的天职就是表现艺术中最有道德、最健全、最美的事物。邓肯早期的舞蹈大多表现生之欢乐,抒情题材的作品较多。 1913年以后,她的创作转向悲壮的、英雄的题材——贝多芬、 瓦格纳 、柴科夫斯基的音乐。这其中有她创作和表演的最著名的作品《 马赛曲 》《 斯拉夫进行曲 》《 国际歌 》《第六交响曲》(柴科夫斯基作曲)等。1921年,邓肯应邀去苏联办学,同时在德国、法国设有舞蹈学校。她曾讴歌过苏联 十月革命 。1922年,她与苏联诗人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 结婚,后又与之分手,到欧洲旅行。 1927年9月14日,邓肯在法国 尼斯 和朋友聚会后,她的长围巾脱落,被汽车轮绞住,虽然汽车立即停住,但她颈骨骨折身亡,棺木上覆盖着她演出《 葬礼进行曲 》时穿的紫色斗篷,一面 美国国旗 和一束大红唐 菖蒲花 ,红色缎带上写着“俄罗斯人民永远悼念你”。火化后她的骨灰安葬在巴黎 拉雪兹神父公墓 的壁龛中,和她的孩子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