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增加后劲,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唐山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的通知》(唐教人[2017]19号)要求,在严格参评条件和资格的基础上,组织了市级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的评选。经公示,确定唐山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68名(名单附后)。按照市级骨干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在经过两年的培养培训并综合考察合格后,将被授予“唐山市中小学骨干校长”荣誉称号。

按照培养计划,市教育局负责市级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的指导和培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为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希望被遴选为唐山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的同志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校长专业化水平,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切实发挥骨干作用,为实现教育强市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唐山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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