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罗庆伍同志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联系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市气象局。
梅方权,男,汉族,
1977年11月出生,籍贯湖南宁乡,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5.09--1999.09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民族学专业学习
1999.09--2000.09 青海省民和职业技术学校支教
2000.09--2005.07 中山大学人类学专业学习(其间:2001.07--2002.07任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
2005.07--2006.07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干部
2006.07--2007.11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7.11--2008.1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
2008.12--2010.1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10.12--2011.0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11.02--2012.02 广东省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梅州市文化旅游特色区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2.02--2013.06 广东省平远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6--2014.02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
2014.02--2014.12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4.12--2016.01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政府副市长,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6.01--2017.01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常委、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01--2019.11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常委、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9.11--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