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设计 (一)课程内容:

建筑设计(一)课程的内容限于以下三类:

(1)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作为助教参加本科生设计课程教学,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教学时数不少于36课时。在《考核表》中标明参加教学的班级、教学课程内容和参与辅导学生的人数。

(2)设计实践:在导师指导下参加设计实践。设计内容可由导师自行命题,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具体成果内容详见以下2的规定。

(3)设计竞赛:鼓励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国际、国内设计竞赛。成果提交参照设计实践要求,并附竞赛报名及成果提交证明。

2. 设计实践成果要求:

设计实践提交成果须表达以下内容:

(1)设计 名称 、设计任务书、背景和概况

(2)区位图、总平面图

(3)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深度不小于1:200)

(4)节点详图(根据命题自定内容和比例)

(5)各类分析图、透视图

(6)设计模型照片

成果形式为:A4规格纸质文件不少于15页,装订成册;提供JP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不小于300dpi)。

3. 成绩评定与审核

参加本课程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要求制作并提交设计课程成果(纸质与电子文件),并填好《考核表》后,由指导教师审定后提交系办存档,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主管系主任审定。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系

2015 7 9

建筑系硕士研究生建筑设计(一)课程考核表

学号

姓名

专业 (二级学科)

专业实践方式:

(三选一 √)

教学实践( ),班级

设计实践(

设计竞赛

工作起止日期:

实践课程(竞赛 名称:

总计工作量:

小时

工作内容(自己 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填表人:

日期:

评语:

成绩 学分

负责教师签名:

日期:

负责人签名:

日期:

注: 建筑设计(一)可在教学实践、设计实践和设计竞赛三种方式中选择,参加设计实践或设计竞赛同学必须按要求提交一份不少于15 页(A4 )的工作成果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并交系存档,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主管系主任审定。

(2015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