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4]25号)精神,在原市、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制度的有关规定,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考试录用143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招考范围为:全省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含南京市,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报考市局级职位,应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报考县级局职位,一般应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不受户籍限制。社会在职人员在户籍所在省辖市范围内报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考生在招考单位所在市报名点报名 (报名点见各市招考信息)。
报名时间:2005年9月10日—11日(每天9:00-16:00)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户籍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如实填写《江苏省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招考单位现场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作出是否接受报名的答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所需的报名凭证。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各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均为原件),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均为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在职人员体检前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次招考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或者取消招考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其它职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基础知识》两科。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和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2.笔试时间为2005年9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 《综合基础知识》
10:10—11:5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不进行调剂。
4.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发布有关信息网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5—83273653,83273654
江苏人事网站 www.jsppd.gov.cn
江苏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com.cn
各市咨询电话:
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0—2721462
无锡人事局0510-2724694、2823315
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6—3726945
徐州人事局0516-3732448、5798407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9—6626476
常州人事局0519-6800021、6604231、6617131
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2—65303909
苏州人事局0512-68615312、65109437
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3—3548708
南通人事局0513-3558046、3558041
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8—5836735
连云港人事局0518-5812653、5811913
淮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7—3758205
淮安人事局0517-3941813、3668563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5—8183989
盐城人事局0515-8355793、8430592
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4—7782872
扬州人事局0514-7894082、7954160
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1—8832120
镇江人事局0511-4403293、4425552
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23—6850120
泰州人事局0523-6886351、6886131
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27—4355855
宿迁人事局0527-4368361、4353301
2005年8月25日
附件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
点击查看
附件二:考试大纲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