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萨满教的神灵体系可分为自然神、社会神、生物神三大类别。自然神系统主要以无生命的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之神为主。自然事物之神包括天地神系统和山石神系统两大部分。自然现象之神则包括风、雨、雷、火等自然界诸现象的神灵。我们知道萨满教是基于万物有灵论基础上的一种自然宗教形态。在萨满教的观念中,宇宙万物,人世祸福都是由鬼神来主宰的。自然界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自在的体系,而是由某种超自然的东西在支配它。它是神灵的创造物,依神灵的主观意志而发展,变化的。自然的每个部分都是由某个特定的神灵所管理的。萨满教的社会神系统主要以被称之为“ 万物之灵” 的人为对象。特别是祖先神是萨满教社会神系统的中心。随着灵魂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人们对待死者的态度更加复杂化了。人们对祖灵和祖先神的崇拜是基于灵魂不死观念发展下来的。祖先崇拜的物质对象是祖先的造像—祖先神像。而非物质的精神对象则是祖灵。萨满教所崇敬的祖先神可以归纳为家祖神系统、族祖神系统、巫祖神系统等二大系统。萨满教的生物神系统包括有生命的动物神和植物神。动物在萨满教中主要扮演着两个基本角色。一是作为萨满之补助灵或救助灵的动物。另一种是作为图腾的动物。图腾动物往往作为某一氏族或部落的祖先而存在。血缘关系和功利关系是图腾观念所建立的最基本的两个前提。图腾动物和人之间被认为有血缘关系,并且作为图腾的动物必然要给人带来一种利害现象。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动物是人不可缺少的必要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要依靠动物,而人的生命和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对人类来说,就是神。”
[关键词]萨满教;神灵体系;自然神;社会神;生物神;分工

本文刊于《黑龙江民族丛刊》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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