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并交验机动车。
一分所小型车查验窗口设于分所内;大型车查验窗口设于普陀区兰溪路1888 号第四十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内;
二分所小型车查验窗口设于分所内;大型车查验窗口设于松江区松东路337号第十九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内;
三分所查验窗口设于分所内。
需在一分所办理业务的沪C 号牌车辆,不能驶入市区,查验必须在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969号。
(2) 到选号区等待选号,可自助选号(六选一)或自编号牌号码(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7)选号操作程序简介》),选号完毕后,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
(3) 自助选号(六选一)的,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4) 自编号牌号码的,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5) 领取自编号牌有二种选择方法:
1、三个工作日后,凭《号牌领取通知书》和号牌缴费凭证,自行到办理转移登记车管所分所的发牌窗口领取。
2、邮政服务领取,到邮政快递窗口办理邮政快递号牌手续,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凭《邮政快递详情单》(用户联)和《号牌领取通知书》领取,快递费用自理,在号牌送达后收取。邮政服务公司电话:11185。
(6)本市非营运客车额度需与机动车一并转移的,需先到本市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北路9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