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海元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促进殡葬改革规范农村土葬的建议 》收悉。你 建议 很好,感谢你 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殡葬设施 建设 现状

自我县实施殡葬改革以来,一直致力于推进火葬和规范土葬改革,对土葬管理陆续划定了禁葬区、出台管理公告及颁布实施《酉阳县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不准在 下列 农村 地区建造坟墓: “耕地, 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 集中式供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农村分散式取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河流堤岸外沿、水库库岸向外五百米以内 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三百米以内 中心城区、乡镇规划区域 此外,对修建坟墓大小也作了规定:“ 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一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六平方米。遗体墓碑高度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厘米 骨灰墓墓碑高度不得超过一百厘米。单人墓绿化面积不得超过六平方米,双人墓绿化面积不得超过九平方米

在推行移风易俗规范土葬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公墓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墓葬需求。 近年来, 随着乡村振兴的快速推进 殡葬改革以建立完善殡葬设施为重点, 以城 带乡, 沿公路主干道向乡镇辐射 先后修建了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 墓位 这些公墓的建成,有效推动了当地 经济社会发展 ,有效解决了 乡镇 集镇 乱埋乱葬问题。

二、 当前工作推进情况

从2022年3月开始,民政部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着力抓好两件事,一是着力整治违规违建墓地,拆除整治活人墓、大墓,二是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专项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建设。目前,摸排清理出来的活人墓、大墓整治拆除任务基本扫尾,39个乡镇街道公益性公墓规划基本定稿,2023年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建设被纳入民生实事打表推进。公墓设施的改善和完善,将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墓地乱修乱建现象,实行源头治理,也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起到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殡葬改革是一项改变思想、革除旧习的长期工作,需要久久为功,移风易俗更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推行火葬、规范土葬、规范文明治丧、建设公墓、治理违建墓地,保持好和发展好当前的移风易俗殡葬局面。

尊敬的 董元海代表 再次 感谢你们对殡葬工作的关心, 民政部门 在殡葬改革中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今后,我们一定把殡葬工作做好 做实 ,加快 殡葬设施 建设, 抓好农村文明殡葬,助力文明乡村振兴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 请填写在《 建议 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 人大 常委会 人大工委 、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冉诗明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 3 年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