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行绿色、文明、生态、惠民殡葬
,
更好满足农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
切实减轻农村群众经济负担
,
积极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
现就加强农村殡葬工作通知如下
。
一、加强对农村殡葬工作的领导
。
要加强党的领导
,
发挥各级殡葬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
,
定期研究解决殡葬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
要加强工作规划
,
坚持
“
一县一策
”
,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
,
结合乡村建设规划
,
科学谋划农村地区治丧场所、安葬设施等建设
,
保障项目用地、建设资金需求
。
要强化系统观念
,
将农村殡葬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及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
,
坚持城乡一体谋划、一体推进
,
统筹部门资源
,
凝聚工作合力
。
二、完善农村殡葬服务设施
。
要认真落实《湖南省
“
十四五
”
殡葬事业发展行动方案》精神
,
大力加强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
逐步完善农村地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
要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
优先支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工作成效较好的县市区、划定为火化执行区的乡镇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楼堂塔、公墓)
,
逐步在全省乡镇实现全覆盖
,
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加强收费价格监督管理
。
要加强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
,
优先支持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建设红白喜事服务场所
。
进一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
,
补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
三、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
。
要积极推广文明治丧仪式
,
在尊重当地风俗和传统殡葬文化基础上
,
系统梳理治丧流程
,
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
,
摒弃封建迷信
,
减少治丧时间、控制丧事规模
。
要加强农村丧事活动管理
,
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
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
不扰民、不阻塞交通
,
提倡使用电子鞭炮
,
不上高档烟酒
,
不搞大操大办
,
不铺张浪费
,
不借机收敛钱财
。
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
,
家属、亲友以及所在乡村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
四、统筹推进农村火葬土葬改革
。
要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
,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
依法按程序精准划定火化执行区、土葬改革区
,
并加强红线管控
。
火化执行区要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两手抓
,
不断巩固和提升火化率
,
对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问题
,
要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治理
。
实行土葬改革的区域
,
要依法划定禁葬区
,
引导群众实行集中规范安葬
,
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搞硬化、以树代碑
。
五、扎实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
结合生态文明建设
,
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多使用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
要加快制定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
加大农村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
,
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
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
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
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通过深埋、绿化等方式
,
深入推进老旧坟墓生态化改造
,
逐步实现坟山变青山、墓地变耕地、墓园变花园
。
六、深入防范和整治违建墓地
。
要坚持
“
控增量、去存量、防变量
”
,
深化私建硬化大墓、豪华墓、
“
活人墓
”
专项整治
。
各地要严格摸排
,
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制止
。
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
对修建
“
活人墓
”
的行为要责令及时整改
,
拒不整改的应当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
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追责
。
“
三沿六区
”
范围内的硬化大墓、豪华墓、
“
住宅式
”
墓地
,
要统一编号、分类建档、挂牌整治
,
逐步实现见山见水不见坟、见林见绿不见墓
。
七、大力推广文明低碳祭扫
。
要将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
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相结合
,
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
,
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
要积极推广低碳文明祭扫
,
倡导通过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
,
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
。
要加强野外祭祀安全宣传
,
采取有效方式引导群众摒弃上坟烧纸、燃点香烛等祭祀习惯
,
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
八、加强农村殡葬工作宣传引导
。
要加大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工作力度
,
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
引导群众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
。
要加强殡葬政策宣传
,
充分利用新媒体、村村响等平台
,
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方式
,
深入普及殡葬法规政策
,
在宣传教育中要全面覆盖
,
注重警示为先、典型引领、舆论引导
,
广泛宣传各地先进做法、工作成效
,
对不良风气、违规典型进行警示曝光
,
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九、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
。
要着力强化群众自治
,
将婚丧移风易俗列为村规民约、文明积分及村(社区)文明家庭等评比的重要内容
。
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作用
,
以开展婚嫁陋习整治、推行丧事简办、规范治丧时间、治丧用餐、随礼礼金标准等为主要任务
,
制定红白事办理具体指导标准
。
强化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制作墓碑、棺材、做道场、看风水等人员)管理
,
要摸清底数
,
建档立表
,
登记造册
。
十、压实农村殡葬工作责任
。
建立市州负总责、县乡具体负责、村(居)抓落实的机制
,
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
,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要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
,
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
。
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
加快建立农村党员干部操办丧事活动报备制度
,
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
。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
,
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把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
对违反殡葬工作政策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
湖南省民政厅
2023
年
10
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