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颖委员:

《关于传承弘扬河南老字号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老字号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商务厅认真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创造性开展工作,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深入挖掘保护、开展系列活动、搭建展览展示平台、多渠道宣传等手段,提升河南老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出台政策措施,规范老字号发展。依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河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河南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24号)。经省政府批准,由商务厅牵头,联合17个部门成立我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省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

(二)深入挖掘保护,壮大老字号品牌主体。积极开展河南老字号的挖掘与保护工作,目前已认定8批共272家河南老字号品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每认定一批老字号都在省政府网站公布企业名录,提升消费者对老字号品牌的辨识度和认知度。

(三)开展系列活动,弘扬工匠精神。2019年起,我厅开始组织“河南老字号中华行”活动,先后成功举办北京站、济南站、杭州站、南京站、海南站等20多项专场活动,300家(次)老字号品牌参与,宣传了我省老字号品牌,弘扬了河南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为落实商务部“老字号嘉年华”活动安排和要求,今年以来,在洛阳市、信阳市分别举办“老字号嘉年华”系列活动,近200余家(次)老字号、非遗品牌近千个品种参加展销。

(四)搭建发展平台,提振消费信心。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等关于提振消费信心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老字号品牌在扩大流通、促进消费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省搭建多种发展平台,助力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一是举办中华老字号(河南)博览会。借鉴山东、浙江等兄弟省份成功经验,拟于今年10月13-15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首届中华老字号(河南)博览会,年初已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二是开设河南老字号(非遗)体验中心。指导省老字号协会成立首家河南老字号(非遗)体验中心,目前共有30余家老字号品牌、300多个品种入驻,集中展示、宣传和销售。三是开设老字号集市。指导省老字号协会、开封市老字号协会,在5A景区开封市清明上河园开设老字号集市,15个老字号品牌200余款产品入驻。

(五)加强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省广电局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重大宣传的职能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提示》《网络视听宣传提示》,及时安排部署河南老字号宣传事宜,要求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积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采取制作专题、开设专栏、开展系列报道、配发评论等形式,全面开展动态报道,引导全社会参与传承弘扬河南老字号传统文化传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老字号传承和保护。认真组织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河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对省内老字号企业品牌存量全面挖掘,尤其是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明显、产品服务独特、社会认同广泛的品牌,要采取保护性、引导性挖掘(比如南阳丝绸、洛阳牡丹籽油、剪纸等)。建立全省老字号名录库,定期对外公布。

(二)多渠道推动老字号品牌营销。一是指导省老字号协会联合我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河南老字号数字营销直播基地和品牌文化传播中心,用新方式传播河南老字号品牌故事,用新手段营销老字号特色产品。二是引导民间组织、老字号企业在大型商超(许昌胖东来、洛阳大张等)、高速服务区、旅游景点等人流客流集中地设立“河南老字号礼品特产”销售专区。鼓励部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品牌以连锁经营方式,在全省建设、布局形象统一的“河南老字号特产礼品店”。三是引导老字号企业集中入驻品牌消费集聚区、步行街、商业街以及省优质农产品直采中心。鼓励老字号企业升级营销模式,发展新业态,指导省老字号协会全面推动“三网一平台”建设。四是指导省老字号协会创新运营模式,学习借鉴浙江、江苏等沿海省份融资经验,为全省老字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持续组织好老字号系列活动。在多种媒体上开设老字号品牌文化系列专访、专栏和专刊,树立老家河南的老字号品牌形象,深度挖掘品牌文化和品牌价值。利用“河南老字号中华行”和“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结合地方特色民俗,与各地政府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展览展销和文化体验活动。举办中华老字号(河南)博览会,进一步提升我省老字号影响力。

(四)利用精品工程形成出圈效应。省广电局协调河南卫视“中国节日”系列节目,加强策划,利用全媒体资源做好老字号品牌宣传推广,开启对地域特色、精神血脉和文化记忆的追寻,让中华老字号品牌更加熠熠生辉,推动老字号讲出新故事。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字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河南省商务厅

2023年5月25日

  • 中央人民政府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民族事业委员会
  • 公安部
  • 民政部
  • 司法部
  • 财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国家航天局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国家海洋局
  • 国家核安全局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参事室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版权局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国家新闻办公室
  • 新华通讯社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工程院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中国气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 国家行政学院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国家能源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铁路局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
  • 国家文物局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公园管理局
  • 国家公务员局
  • 国家档案局
  • 国家保密局
  • 国家密码管理局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 省教育厅
  • 省科技厅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民族宗教委
  • 省公安厅
  • 省民政厅
  • 省司法厅
  • 省财政厅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省自然资源厅
  • 省生态环境厅
  • 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水利厅
  • 省水利厅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商务厅
  • 省文化旅游厅
  • 省卫生健康委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省应急管理厅
  • 省审计厅
  • 省政府国资委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省广电局
  • 省体育局
  • 省统计局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省医保局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省人防办
  •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省扶贫办
  • 省信访局
  • 省大数据管理局
  • 省监狱管理局
  • 省林业局
  • 省文物局
  • 省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