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洋媚外”是个贬义词,意指对国外文化盲目崇拜,不加辨别。
需要注意的是,“崇洋媚外”还有个近义词:借鉴、学习国外先进文化。如何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才是根本,而不是盲目反对崇洋媚外。
要说是“崇洋媚外”的历史,应该从清朝末年开始算起。
自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以后,国人的“崇洋媚外”的历史就开始了。
比如钱钟书的《围城》里面写的某些社会现象,就是“崇洋媚外”,像穿西装打领带,骑洋车,看电影,用香皂,开汽车等,都是崇洋媚外。
这些“崇洋媚外”的事物对中国社会、文化的发展是有利还是有弊?估计这个问题的答案人们都已经知道,无需进一步解释。
比如现在的所谓汽车、电视、电脑、冰箱、恰克、T恤等都是来自西方,但它们都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消费品,不能再称为“崇洋媚外”了。
从社会、历史层面看,清朝末年的“崇洋媚外”还表现在经济、政治、教育层面。
如戊戌变法、洋务运动、福州船政局、江南造船厂、汉阳枪炮厂、京汉铁路等都是借鉴外来文化的结果。
清朝末年直至民国时期建立的一些高等学校也是借鉴西方的教育模式,像著名的京师大学堂、清华大学、天津武备学堂、南开大学等。
中国近代史上的诸多事件都是“崇洋媚外”的结果。如1911年的辛亥革命,孙中山领导革命党推翻了封建帝制,结束了中国两千三百多年的君主专制。
1919年的“五四运动”,全国学界、工商界联合起来“反帝反封建”,抗议《巴黎和约》对中国权益的侵犯,这也是和国外文化打交道的结果。
“五四运动”以后,一大批留学前苏俄和日本的知识分子,从国外传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开启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像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邓演达等人都是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
从近代中国历史的角度看,如果没有借鉴、学习国外文化的历史过程,中国社会可能还停留在封建社会,中国历史可能还是皇帝当政。
但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无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无论思想武器(如马克思主义),还是科技武器,都和学习、借鉴国外文化有关;对于这些历史事实,人们不应当否认。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很重要。我们应当大力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把中国传统文化的有益因素保存和保护下来,并且使之发扬光大。这是中国文化的立身之本,也是中国文化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
所谓“有益”因素是指那些有中国特色或有现代价值的因素,而不是那些包含封建思想和封建意识的因素,如男尊女卑、君君臣臣等。
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元素有很多,如“天人合一”“尊重自然”“以和为贵”“中庸之道”“以民为本”“报效国家”等都是其中的精华,应当把它们保存和保护下来。
再如,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孝道”和家庭和谐,重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和社会关系的和谐,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元素,应当使之发扬光大。
还有中国的医学、艺术、服饰、建筑、饮食等,也具有中国文化特色,这些优秀元素也应当继承、保存下来。
从实践上看,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可以借鉴、学习日本的某些经验。
在鸦片战争以前,日本和清朝一样,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结果被美国、荷兰、意大利、法国等西方列强打开了通商门户。
鸦片战争以后,日本看到清朝迅速败落,有了很强的危机感,于是通过推翻幕府和施行“明治维新”,借鉴西方先进经验,很快实现了社会、经济改革,最终取代清朝成为东亚地区的军事、经济、科技强国。
日本虽然借鉴了许多国外的文化,如中国唐宋时期的建筑、服饰、茶道、禅宗、道德、礼仪,还包括西方的政体和管理模式,但日本也很懂得保存和保护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像神道教、和服、饮食、祖先崇拜、武士道精神、集体主义、家庭观念等,都是日本传统文化元素。
关于这一问题,读者可以参考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的著名调查报告《菊与刀》。
总的来看,日本文化较有包容性,其中既包含中国古代文化元素,也包含西方文化元素,这些不同性质的文化能够协调起来,和平共存,这是日本文化的特色。
从辩证法角度看,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和学习、借鉴国外文化并不矛盾,不一定非要根据文化差异制造对立;如果这样做的话,既违背中国哲学的辩证法精神,也不符合中国文化的发展历史。
中国哲学辩证法讲究“和而不同”和“包容性”,讲究“以礼待人”和“尊重他人”。对于不同类型的文化,如经济、科技、军事、体育、礼仪等,人们应该本着儒家的“包容”精神和道家的“异则相生”理念,以一种平和的心态看待它们。
总之,学习、借鉴外国文化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并不矛盾,只要人们本着一颗爱国之心和包容精神看待中外文化的关系,就可以让中国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并且走向世界。
作者 博文书苑若愚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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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1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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