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户籍居民,购买了清远的居民医保,目前门诊定点的是乡镇卫生院。最近在清远市人民医院住院了,确诊的病是一种慢性心脏病,需要长期吃药,但是这个病不在目前的常见慢病目录,医生说不能办理慢病定点,出院以后,要定期到清远市人医复查和吃药。这种情况,后期复诊是否能在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开转诊单,然后再到清远市人民医院门诊复查和开药,享受医保报销减轻家庭负担呢?如果可以,报销比例是多少?

时间: 2024-10-11 20:57:34 来源: 清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