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选址于昌江与其支流东河交汇处的南城里,该地具有三面环水的天然防御优势,水路运输可直达鄱阳湖水域。公元716年(唐玄宗开元四年),在原新平县范围内置新昌县,县治设在昌江与其支流东河交汇处的南城里。公元742年(天宝元年),更名为浮梁县,为上县。 《元和郡县图志》记载该县"户四千二百,口二万一千",人口密度在江南西道属中等水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