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9-3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于9月30日挂牌,为确保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承继原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滨海税务分局、原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辖区内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相应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办公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城新城大道311号,邮政编码:312366。

二、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

绍兴市滨海新城新城大道311号,邮政编码:31236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