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南菁学校:

你校《关于瑞安市南菁学校安阳校区(安高小学部)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在安阳高中设立小学教学点,并按小班化设置班级,办学成本将大幅度提高的实际情况,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 2022 版)和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 2020 18 号)规定, 按照补偿办学成本,适度留有结余的原则,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你校小学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学费标准: 24800 / · 学期。由于小学学生寄宿在安阳高中初中部宿舍,住宿费按照安阳高中初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 1000 / · 学期。

二、 学费按学期收取,实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 2020 18 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 2023 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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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签章-关于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调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