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南菁学校:
你校《关于瑞安市南菁学校安阳校区(安高小学部)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在安阳高中设立小学教学点,并按小班化设置班级,办学成本将大幅度提高的实际情况,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
2022
版)和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
2020
〕
18
号)规定,
按照补偿办学成本,适度留有结余的原则,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你校小学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学费标准:
24800
元
/
生
·
学期。由于小学学生寄宿在安阳高中初中部宿舍,住宿费按照安阳高中初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
1000
元
/
生
·
学期。
二、
学费按学期收取,实
行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
〔
2020
〕
18
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
2023
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
教育
局
20
2
3
年
7
月
13
日
联合签章-关于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调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