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系别

专业(方向)

文化课控制线

录取原则

1

表演系

表演(话剧影视表演)

230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2

导演系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

420

3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33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

4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

录取最低分:456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创作)

录取最低分:465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录取最低分:370

5

音乐剧系

表演(音乐剧表演)

230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6

京剧系

表演(京剧表演)

170

表演(京剧音乐伴奏)

7

歌剧系

表演(歌剧表演)

230

8

戏剧管理系

戏剧影视导演(演出制作)

400

9

电影电视系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

410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制片)

录取最低分:401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注:

1 、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均不分文理,高考总分按 750 分满分计。

2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制片除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 20 分录取。

3 、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合格考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3 年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147 分录取,内地新疆班(汉族考生)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00 分(文科)录取。

4 、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学生,执行教育部联合招生办此类学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0 分录取。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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