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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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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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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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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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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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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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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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话剧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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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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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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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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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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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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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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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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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美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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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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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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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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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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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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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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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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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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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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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最低分: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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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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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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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最低分: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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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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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最低分: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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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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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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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音乐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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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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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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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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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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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京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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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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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京剧音乐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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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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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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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歌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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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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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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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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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演出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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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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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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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电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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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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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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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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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最低分: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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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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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均不分文理,高考总分按
750
分满分计。
2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制片除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
20
分录取。
3
、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合格考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3
年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147
分录取,内地新疆班(汉族考生)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00
分(文科)录取。
4
、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学生,执行教育部联合招生办此类学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0
分录取。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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