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沈梦菲(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位于莫桑比克海峡北端入口处的科摩罗联盟(简称科摩罗)是一个群岛国家,有“月亮之国”的美称,风光秀美。科摩罗也是非洲面积最小的国家之一,大约相当于上海市面积的三分之一。
科摩罗有许多不同语言背景的族群,这对其语言状况产生影响。科摩罗的本土语言主要是科摩罗语,属于东班图语族,包含四种方言变体,分别在四个岛屿上使用,即大科摩罗语、昂儒昂语、莫埃利语、马约特语。这四种方言共用大约80%的词汇,因此四个岛上的方言基本上是互通的。除此之外科摩罗还有三种外来语言,分别是法语、阿拉伯语、马达加斯加语。
科摩罗语言政策的发展演变总体上可以划分为法国殖民以前、法国殖民至科摩罗联盟成立期间、科摩罗联盟成立后三个阶段,呈现不同特点。
在法国殖民以前,科摩罗长期由阿拉伯苏丹统治,被“高度伊斯兰化”,逊尼派伊斯兰教就在这一时期奠定了其主流地位,阿拉伯语成为官方的行政、教育和宗教语言。
19世纪中叶随着法国殖民者的入侵,法语被引入科摩罗并基本取代了阿拉伯语除宗教以外诸多领域的官方地位。1975年科摩罗宣布独立。然而受长期殖民统治的影响,科摩罗忽视了本土语言与文化。1985年宪法规定法语和阿拉伯语为科摩罗的官方语言,但在司法、教育、行政等正式领域法语依然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2001由四个岛屿组成的科摩罗联盟确定成立,各岛实行高度自治。2001年宪法第1条规定科摩罗的官方语言为法语、阿拉伯语和科摩罗语。自此,科摩罗语在司法、公共服务等领域被更多地使用,如200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司法领域使用的语言可以是法语或科摩罗语。科摩罗语——约97%的科摩罗人的第一语言的官方地位首次正式得以提升。由此可以看出科摩罗民族意识的增强,同时也可以将这一政策的变动视为一种巩固联盟统一与促进民族团结的手段。
但这看似平等的三语政策实则难以平等,三种官方语言的地位依然存在较大差异:法语地位最高,特别是在书面文件中,其次是科摩罗语,最后是阿拉伯语。三种官方语言也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法语具有司法、行政和教育领域的官方职能,尤其在撰写法律、行政声明时,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科摩罗语则主要在家庭生活和非正式沟通中使用,在部分正式场合起到辅助作用;阿拉伯语主要用于理解《古兰经》以及伊斯兰教义,除此之外也用于与伊斯兰世界的贸易往来。
语言教育政策也明显地表现出三种官方语言地位的差异。1994年颁布的《教育法》规定学前教育主要教授母语,即科摩罗语,在小学、中学和高等教育中提供法语或阿拉伯语的教学。实际上从小学开始法语始终是主要的教学用语。但同时科摩罗的中小学辍学率、成人文盲率较高,且说法语的人较少,使用人口比例约为26%。2013年科摩罗在教育部内设扫盲和语言促进局,以保护国家语言资源并提高其价值。
自2001年宪法颁布以来,科摩罗语的官方地位得以提高,因为科摩罗意识到,失去这一民族语言将使它长期面临身份危机,并持续地影响社会发展。但同时语言政策文本与现实语言生活的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处理好作为现代化标志的法语与作为民族身份象征的科摩罗语之间平等与协调的关系,共同促进社会融合与发展,依然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本文刊载于《语言文字周报》1837期
(2019年5月15日出版)
本期编辑:李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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