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曹是相权的高峰时期
宰相设“十三曹”为自己的秘书处,即:
一西曹,主府史署用。
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宰相的秘书处
三户曹,主祭祀农桑。
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五词曹,主词讼,此属法律民事部分。
六法曹,掌邮驿科程。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时限及量限等
七尉曹,主卒曹转运。是管运输的,略如清代之漕运总督
八贼曹,管盗贼。
九决曹,主罪法。贼曹、决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
十兵曹,管兵役。
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
十二仓曹,管仓谷。
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秘书处的总务主任
由“十三曹”可见,全国的政务都集中到宰相,而并不是归属于皇帝。事实上当时的宰相不仅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而且又可以管官员的任用以及赏罚,有时还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策划。相府在当时是中央政府最庞大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