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系規劃「區域與環境資源」和「歷史與社會文化」學群,二個學群中擇一為主修,另一學群為副修: (1) 主修學群必修15學分,選修至少應修習16學分。 (2) 副修學群必修至少應修習3學分,選修至少應修習8學分。 3. 整合選修至少應修習6學分。 2. 本系規劃「區域與環境資源」和「歷史與社會文化」學群,二個學群中擇一為主修,另一學群為副修: (1) 主修學群必修15學分,選修至少應修習16學分。 (2) 副修學群必修至少應修習3學分,選修至少應修習8學分。 3. 整合選修至少應修習6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