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卫计委:
你委《关于设置西湖碧莲盛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请示》(西卫字
[2016]200
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南昌碧莲盛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举
办医疗机构的立项申请。
二、同意项目投资总额
100
万元人民币。
三、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名
称:西湖碧莲盛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
址:
南昌市西湖区天佑路
5
号米兰假日酒店二楼商铺
床位数(牙椅):
美容治疗床
4
张、手术床位
2
台
、牙科综合治疗椅
2
张、观察床位
2
张
诊疗科目: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
*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五、成立后的西湖碧莲盛医疗美容门诊部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你委在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申请执业登记时,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门诊部基本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验收,并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将执业许可相关情况报我委备案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七、西湖碧莲盛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应当自批复之日起
2
年内办理完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则本批复自动失效。
八、你委应当根据
南昌碧莲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租赁的产权属于西湖区时尚米兰假日酒店转租江西省南昌市百货总公司所有的情况,做好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执业期限核定工作,确保所用建筑作为医疗用房使用。
九、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