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是一种把歌曲、宾白、舞蹈结合起来的中国传统艺术形式。最早见于唐代,那意思和汉代的“ 百戏 ”差不多,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杂”谓杂多,“百”也是形容多;“戏”和“剧”的意思相仿,但都没有今“戏剧”的意思。

到了宋代,“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表演形式的专称;这一新形式也确实称得上“杂”的,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它分为三段:第一段称为“ 艳段 ”,表演内容为日常生活中的熟事,作为正式部分的引子;第二段是主要部分,大概是表演故事、说唱或舞蹈;第三段叫散段,也叫杂扮、杂旺、技和,表演滑稽、调笑,或间有杂技。三段各一内容,互不连贯。

中国 戏曲艺术 发展到 成熟阶段 的最早的传统戏曲种类。以其发展衍变地域和时期的不同,又可分为 宋杂剧 金院本 元杂剧 。就其音乐── 北曲 来说,则是一种早期的以 曲牌体 为特色的重要声腔系统。它吸收、融合了 中国传统艺术 的优秀成果,对当时的 南戏 和明代以来南北各种地方 声腔剧种 给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中国戏曲艺术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杂剧的音乐,有些直接取自宋大曲,有些则来源于中国民间小曲。但宋大曲一般只取唐大曲的一部分,称为“摘遍”;宋大曲的结构也已远较唐大曲简单。 北宋 以后,杂剧既有随南宋南迁的,也有为金所继承的,金继承的宋杂剧也称院本,性质上与宋杂剧却没有区别。 北宋末南宋初,也就是12世纪,南方也产生了一种与宋杂剧不同的戏曲 南戏 ,又叫 戏文 ,又因为产生地在浙江 温州 ,所以又叫 温州杂剧 永嘉杂剧 。南戏完全表演故事,结构可随故事变化,不象宋杂剧基本由三段构成。
宋杂剧 是在继承 歌舞戏 、参军戏、歌舞、说唱、 词调 民间歌曲 中国传统艺术 的基础上融合、发展而产生的。当时,杂剧在宫廷中的演出,虽穿插于诸般伎艺之中,但已具有独立演出的性质。在中国民间瓦肆,杂剧为经常搬演的节目,中元节演《目连经救母杂剧》可连演7、8天,观者倍增。可见当时杂剧作为戏曲形式已在中国民间广泛流传。
南宋 ,随着 政治中心 南移,杂剧又盛行于临安(今浙江杭州)等地,它在诸般伎艺中已居于首要地位。当时,在北方与宋对峙的金,则有 院本 (行院所用剧本)流行。 金院本 与宋杂剧在体裁、演出形式、脚色分工等方面大致相同,其不同在所用曲调(曲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