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楼市有直接关系的,有3点:

1.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此前的政策是,新来的博士首次置业,补贴6万元,这次提升了4万。

2.在长沙落户并在本地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这一条比之前稍有放松,口子较小。之前的政策,哪怕是博士学历,同样需要认定了高层次人才,拿到人才绿卡才可以直接购房,现在不需要了。

3.支持株洲、湘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长落户并购房。

这一条是为了长株潭一体化,其实质一目了然。株潭高层次人才,在长沙落户并购房,应该也不需要社保时限,不过这个数量也不会太多。

可以看出,长沙的人才新政,对于楼市还是非常克制的,只对高层次人才有松动,这体现了对人才的重视,也体现了长沙楼市的坚挺,是件大好事,你觉得呢?

在“创新树培产业帅才”方面提到:

对经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在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财政奖励, 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在“广泛集聚青年俊才”政策内涉及购房补贴的内容也十分丰富,相关人才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且租房、生活补助等均有优惠政策。

1.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解读:大专及以上落户的年龄限制、限购政策依然存在,外界对“大专落户长沙就能买房”的预期落空。不过,此次,没有“强省会意见”中关于就业的限制,且落户范围从自贸区放宽至全长沙。

2.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3.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补贴。

4.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

解读:博士购房补贴从此前的6万元涨至10万元等政策表面,长沙并没有以上人才政策变相大幅放松限购政策,而是提高补贴支持力度,和其他一二线城市“抢人才”。

不过,2021年长沙常住人口新增19万人,要达成“十四五”1200万人口目标,意味着未来几年长沙每年要新增35万人以上,“人才大战”仍在持续!

5.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在长首次购房给予同等购房补贴。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6.对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长工作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在“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中所涉及内容从公积金、子女教育相对就近安排、购房落户等方面予以扶持,政策力度很大!

1. 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

2. 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3.支持株洲、湘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长落户并购房。

4.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发放“长沙人才绿卡”,享受相应专属服务。对与长有合作项目的院士颁发“长沙院士卡”,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居住、购房、子女就学(含第三代子女)等院士专属服务。

文件全文:

放松限购的同时,不少城市更为直接,真金白银地发放或者提高购房补贴。

4月28日,长沙升级的人才政策中也提到发放购房补贴。长沙的新政提出,对35周岁(含)以下、新到长沙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在长沙首次购房的,购房补贴从过去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增加硕士毕业生的购房补贴,为3万元。

3月29日,广东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揭阳人社”公开《关于开展2022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显示,2021年1月29日(含)之后引进揭阳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引进之日(以缴纳社保当月1日起算)起2年内申请租房补贴的最高可申领100万元。

2月24日,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规定。其中提出对在泉州自行购买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给予80万元购房补助。

此外,河南省、湖南常德、江苏常熟等地也提出为引进人才发放购房补贴的政策。

湖南常德市的做法是加大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购房补贴力度,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以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作为补贴计算基数,补贴标准从100元/平方米至200元/平方米不等。

河南省则在《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提出,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青年人才提供不超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同时建立租购房补贴机制,采取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两种方式实施。

江苏常熟市曾提出对符合要求的人才以定率标准进行补贴,新建商品房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贴;存量房按购房网签备案价的1%给予补贴。不过,该新政随后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