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指南
一、律师的业务范围:(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我县律师事务机构:(一)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3607199540185339
法定代表人:邓三保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路19号(原司法局二楼)
(二)江西赣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3607201610052259
法定代表人:李兴凤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县人民法院旁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