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支出总量(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收入总量(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央财政调入资金)
2.本表“其他收入”中含捐赠收入3.8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5亿元,因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3.从2022年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照地方编制预决算,预决算由汇入中央本级调整为汇入地方预决算。为完整反映中央财政收支,本表中增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制性收入”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之外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的收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述收入已经计入地方,不再重复计作中央收入。
4.2022年末,中央财政专户资金余额414.23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