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清明节假期,热搜上最热闹的无疑是中国电科员工陈志龙因公司要求其清明假期加班而怒怼领导, 用词犀利,道出了众多打工仔的心声!

就在刚刚, 两大单位先后公布了自己的调查结果。

中国电科作为国企,称 陈志龙并不是集团公司正式员工,而是外包人员。

四川工会称 该事件发生在去年,并且发生在外地。

看到这两个带着“国”字头的机构的声明, 真的是无语,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觉!

下面详细说说:



临时工就没有人权吗?

无论陈志龙到底是不是中国电科的正式员工,他起码是中国的一名劳动者吧?

劳动法的规定里面劳动者还分正式工和临时工吗?

难道只有正式工才受劳动法保护吗?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中国电科作为甲方单位,出现这种舆情事件之后,第一时间不是应该敦促派遣公司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吗?

这么堂而皇之的甩锅, 太不符合国企的身份和定位了。



去年发生的事,是不是就可以算了?

事情已经发生,违反劳动法的情节已经出现,作为名义上保护广大劳动者切身权益的省级工会却在含糊其辞…

正如网友们所说, 工会除了收会员费特别积极,其他真的是啥用也没有…

去年的违法案件就不用处理了吗?

那按这个逻辑,过一段时间会不会上个季度的案件也不处理、上个月的也不用处理…

甚至于, 以后工会会不会只处理本小时发生的企业侵权行为,过时不候

事件发生在外地,是不是就和四川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在本次调查结果中,省工会特地说明该事件可能发生在外地,并不在四川境内,换言之, 四川工会把锅甩到天上去了!

现在处理问题的方式都这么简单粗暴了吗?

只要能把事情支出去就万事大吉了吗?

咱国家一再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接负责制, 就这么儿戏吗?

四川工会不是应该及时与相关地区工会进行对接,合力共行,从快从急办理该事件吗?

作为劳动者名义上的娘家人,真是让人寒心啊!



写在最后的话

这个事件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归根结底是因为 陈志龙的所言所为引起了广大劳动者的共鸣。

陈志龙到底是不是临时工、事件发生是不是在去年,发生地点是不是在外地,这些都无关紧要,都掩盖不了咱当下很多企业不遵守劳动法的事实。

借用网友的话,咱国家现在落实劳动法最好的是外企,其次是私企,最差的就是国企!

为啥外资企业反而是遵守咱国家法律最好的企业?反而作为全民共有资产的国企反而在践踏劳动法?

该反思反思了!

很多国企掌握着最好的资源,反而年年亏损不是没有原因的!

事件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可以说最大的可能就是不了了之,锅都已经甩干净了…

国企依然是那个国企,工会依然收着会员费,只有陈志龙失去了自己的工作…

讽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