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的恐狂怎么办?

我家里是养狗的…就是自从六年级那一次就是被外面的野狗咬过后。就开始恐狂了。我也就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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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立法,加强犬只管理!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传染病学》,第四版,狂犬病一章,原文是:“印度报导1例为家犬所伤死去的儿童狂犬病者,该家犬健在4年之久,并13次从其唾液中分离到狂犬病毒。”

这是原文,没有一个字的改动。所以十日观察法是否靠谱,自行判断。

那些狗粉,不要假装没看见呀!

被猫狗咬伤、抓伤或伤口、粘膜污染以及可疑污染,都应当做伤口彻底清洗,并去注射疫苗,还应咨询正规医院 ,是否需要注射免疫球蛋白。不要听信什么,犬只发病前五天唾液中才有狂犬病毒的鬼话。没有什么所谓的“窗口期”。大部分狂犬病死亡者,都是被家养动物所伤。

疫苗要全程注射,不要听信什么十日观察法,只打第一、二针,然后观测再定。即使伤人犬只十天后没有死亡,也要全程注射第三、四、五针。

很多人关于狂犬病的知识都是来自网络谣言,他们根本不去看正规文献。这些人还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很懂,然后去误导大众。

狂犬病死亡率百分之百!

而且那些爱狗人士宣称的,所谓十日观测法,根本不适用我国。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十日观察法只适用于犬只免疫律百分之百的发达国家,这一观点从未改变,即使这样,国内外专家也对十日观察法存在巨大争议。而我国的犬只免疫律,估计连百分之三十都不到。

比如我国的医学院校教材《传染病学》《病毒学》《犬只疾病学》,几乎全部没有收录十日观察法。如果十日观察法真的适用于我国,这么重要的理论,不可能所有版本《传染病学》都不收录。这足以证明十日观察法根本不适用于我国。

而现在我国《传染病学》更多强调的是,健康犬带病毒的问题。

也就是,你从外观上,完全无法分辨犬只是否携带并能传播狂犬病毒。

即使外观非常健康的犬只,也可能携带并传播致命的狂犬病毒!

再次重申,没有什么所谓的“窗口期”。

由于狗粉们断章取义的大肆宣传,十日观察法被很多人深信不疑,有些人已经到了迷信的地步,正所谓谎言说上一百遍,就成真理了。

那我们就用独立思考的精神,不急不燥的分析一下十日观察法。十日观察法的理论基础是认为,犬只在发病前五天,唾液中才有狂犬病毒,而犬只一旦发病,就会在五天内必死无疑。这前后一共十天。

关键问题是,如果要证明所有犬只,只在发病前五天唾液中才有狂犬病毒,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这必须要有足够多的样本,比如一万只狗。这一万只狗,每天都要作唾液的病毒检测,如果发现某只狗在某天,唾液中出现狂犬病毒,还需要再观察这只狗五天后是否发病,十天后是否死亡。这一万只狗都要经过数年的检测和观察。这是一个非常漫长而繁琐的过程。

即使这种,通过检测和观察这一万只狗,也只能得出一个概率性的结论,因为全世界至少有一亿只以上的狗,你能保证剩下的九千多万只狗,都遵循一个规律吗?

要知道,十日观察法要想成立,必须要有足量的实验数据支持,可惜我一个实验方法和数据,我也没看到。

而推翻十日观察法,只需要一个相反案例,《传染病学》第四版,就明确给出一个反例,虽然之后版本并没有全部引用这一案例,但也没人能否认这一案例。

再次重申,有想推翻十日观察法,只需要一个反例,哪怕这一反例存疑,也足以反驳十日观察法,更何况这一反例是记载在正规教科书上。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事。

有人问,需要这么复杂吗?当然需要。比如人类为了弄清楚吸烟对健康的影响,英国医生多尔和希尔,就作了长达五十多年的前瞻性流行病学调查。关于吸烟对健康的影响,目前全世界有六万多项前瞻性或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动物实验和临床统计数据,人类差不多整整用了六十年,才最终得出吸烟有害健康这种概率性的结论,这些实验、调查方法和数据都是可查的。

即使吸烟对绝大多数人有害健康,但也存在特例,比如吸烟人群也存在极长寿的个例。医学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存在特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十日观察法这种绝对化的表述,存在巨大争议。

反观十日观察法,这种只是结论,但根本查不到实验方法和数据的东西,反正我是实在不敢苟同。

但我很清楚,你和那些狗粉们,讲的再清楚,他们都会有理由反驳你。他们还会说你无知。因为人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所以,降低狂犬病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加强犬只管理。其实犬只能传播的疾病还很多。养犬并不是生活必须的。那些狗粉们,不要拿狗和人比,也不要拿狗和汽车比,它们没有可比性。

当然注射疫苗和免疫球蛋白也非常重要。

不要去相信什么十日观察法,疫苗一定要全程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