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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10月9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千人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联动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六城联创”活动。“六城联创”,强化以提高文明素质为引领,全力打好园林绿化、城中村整治、污染物减排、历史文化保护“四大战役”,深化温瑞塘河、环境卫生、拆违治乱、交通秩序“四大整治”。经过连续多年奋战,温州市在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2016年1月再获住建部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4月22日获国务院颁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 2016年,温州市文明办认真实施《温州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职能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测评指标和测评内容,落实责任。针对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起草有关工作的细化建议案和实施方案。率全省之先在1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制订印发《温州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6年版),委托第三方组织季度测评,建立季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发布平台,及时做好督查指导和整改工作,推动“全域文明”建设。乐清市、泰顺县申报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长效机制建设 2015年以来,温州市本级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5亿元,卫生事业经费13.6亿元,“五水共治”经费10.8亿元,农贸市场新一轮改造提升经费5.2亿元,为巩固发展创卫成果提供资金保障。出台《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温州市城区临时疏导点设置和管理标准》《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市容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2016年,温州市完善机制,科学管理,不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一是加大投入,全面整治,提升宜居城市环境。新增市区生活污水处理量26.9万吨/日,建成投用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建成投用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切实解决各类固体废物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城区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52家、新建7家、关闭14家、完成国有化托管37家,创成省级放心农贸市场28家,免费开放农贸市场检测室54家。落实《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淘汰高污染燃煤锅炉2055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3828辆,170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关停淘汰涉气企业307家。二是防控并行,监管并重,提高健康服务水平。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2014年的35元提高到2016年的47.5元。市疾控中心2015—2016年投入经费近2000万元,购置先进仪器设备115件,检测能力扩增至1052项,实验室能力居全省前列。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管理,市区7275家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持证率99.5%。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三网”建设,市管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覆盖率、量化分级率均达100%,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均为100%。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全市累计建成963家大型、超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建设率70%;建成区持证小餐饮、小食品持证登记公示率96%。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区两级财政近三年共投入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1300余万元,用于城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建成区的“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2016年5月5日,温州市规划委员会第5次全体委员会议审查通过《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10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结合“大拆大整”和危房解危工作,完成鉴定为D级危房的柴桥巷夏氏民居等5处历史建筑的建档工作。完成《历史建筑修缮设计范式研究——以柴桥巷夏氏民居为例》课题研究,探索历史建筑修缮设计方案编制要点和审批管理要点,为下阶段修缮方案编制和审批提供参考。逐步完善相关保护规划,四大历史文化街区和江心屿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均已编制完成。《温州市中心城区紫线规划》《温州市历史文化街区标识系统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项目推进方面,上年确定的迎检攻坚工程除晏公殿巷宝大商行、纱帽河朱氏民居、蛟翔巷 20号民居3处因外迁安置政策处理问题暂时搁置外,其余10处重点整治点、2条重点整治街巷、22处一般整治点、20条一般整治街巷均已完成。新开放郑振铎纪念馆、浩然楼、温州武术史馆等专题博物馆。米房cei(原面粉厂)创意产业园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东瓯智库(原黎明工业区)创意产业园区完成更新提升。

国家园林城市建设 2016年,温州市开工建设城区绿地402.36公顷(其中337.99公顷已完工),贯通绿道38.86公里,建成绿化美化示范路14条,街旁(滨水)小游园44个,自然花境157组,立体绿化21715平方米,全部完成计划任务。针对城区彩化不多、美化不足、绿化品质不高等问题,对标杭州、宁波等兄弟城市,推进城区彩化提升和示范路建设。鹿城区着力打造大南路精品示范路,通过提升绿化3500平方米,改造花坛15处,更换景观侧石1500余米,建设花境14组,种植彩化植株80000余盆(组),成为全市城市道路绿化的标杆工程。坚持对18个市管公园(广场)进行月考核,实行月通报激励工作机制,提升公园品质建设。开展对市管公园(广场)公厕、便民服务点、照明设施等专项检查整改,不断完善公园配套设施。以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域推进“绿地杂乱”整治,截至10月,已进行绿地巡回保洁11500余次,清运垃圾27950余立方米,冲洗道路绿化隔离带2044条次,补植乔木7232株、灌木及地被植物16.28万平方米,修剪乔木74393株、灌木及地被植物765.85万平方米,修补树池7537个,清除杂草807.26万平方米,查处乱搭乱挂、占绿毁绿等乱象457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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