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锦州市民族和宗教局突出四项工程做好全年民族工作。

一是 实施 “连心共建” 工程, 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深入持久 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工作, 围绕迎接二十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培育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发挥好典型的模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实施“助力振兴”工程,做好民族经济领域工作。 用足用好 少数民族专项资金 实施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工程,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项目实施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项目地农户稳步增收,不断提高民族地区乡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三是实施“教育引领”工程,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持续在 试点学校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引导 学生 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 加强市师专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 ,筹备并组织参加 2022年全省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

四是 实施“筑基提升”工程,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围绕“环境建设年”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工作干部大学习、大培训, 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 提高民族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筑牢 民族干部思想 能力根基 广泛宣传新修订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提高少数民族群众 法治意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