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需要,为推进县城投集团公司市场化实体化经营,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公司经营收益,满足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需求,实现以公务用车为主、社会租赁用车为辅、提高营运收入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名称、性质和办公地址

(一)公司名称: 寻乌县城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城投汽车服务公司”)。

(二)公司性质: 寻乌县城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是县城投集团公司出资筹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接受县国资办、城投集团公司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

(三)公司地址: 寻乌县 财政局一楼(右侧店面)。

二、公司组建原则

(一)依法设立。

(二)市场化运作。

(三)企业化经营。

三、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车辆租赁、道路运输、出租服务等业务。

四、公司注册资金及来源

由县城投集团公司出资 600 万元,设立寻乌县城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公司履行出资职责。

五、汽车服务公司经营模式

(一)运营模式。 坚持以保障公务出行为主,市场运营为辅的原则。参照安远模式,由县城投集团公司出资成立汽车服务公司,负责新购置车辆的运营和管理,作为公务用车的补充,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需求。

(二)车辆保障。 为满足我县目前公务出行需求,公司拟新购置服务用车 10 辆,其中:商务车 4 辆、轿车 4 辆、四驱越野车 2 辆,购车费用约 260 万元,所需费用由企业自筹解决。今后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如需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用车等业务,由县城投集团公司自主决策,并报县国资办备案。

(三)收费管理。 参照安远、会昌的收费标准,即高于县公务用车平台收费标准,略低于社会租车公司收费标准。同时视公司运营情况增加车辆,并逐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即县公车平台车辆过渡到企业统一管理、调度,真正实现公务出行市场化、社会化。

六、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一)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设董事会成员 3 名,其中董事长 1 名,由县城投集团公司从集团管理人员中选派。监事会由县城投集团公司监事会兼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设经理 1 名。

(二)董事长由县城投集团公司提名,报国资办批准后聘任,经理由县城投集团公司聘任,报县国资办备案,公司其他人员由公司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公司设综合部、运营调度部、维修保养部,其他部门在公司组建后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综合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宣传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公司财务、统计、企业财务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各项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和监督;公司资产的调查、登记、处置、管理等工作。

运营调度部:负责驾驶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调度;负责对接各用车单位用车工作,并做好用车安排;负责执行车辆租赁业务的申请、审批;负责各用车单位费用统计、结算督促等工作; 负责 驾驶员的安全培训。

维修保养部:负责编制、执行公司车辆维护计划;负责运行车辆的维护工作;负责车辆零配件入库、出库登记和核查。

七、人员及薪酬

配备必要的驾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执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岗位薪酬标准和社会保障措施,并报县 国资办 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此项工作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负责,县公车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办协助,县城投集团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实施步骤

(一)拟定公司组建实施方案报县国资办审核,县政府批准。

(二)拟定公司《章程》,报县国资办批准。

(三)按照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要求,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

(四)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

(五)履行相关程序,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实现公司正常运转。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寻乌城投汽车服务公司租车平台收费标准

收费说明: 1. 基本费用参照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租赁价格上浮 50% 2. 里程费用参照赣州市公交出租汽车公司租车价格;

3. 收费中不包含过桥过路费及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及停车费按实计算,在租车费用结算时由用车单位一并结算支付;

4. 司机的食宿费用由租车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