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推动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确保行业协会商会
“
脱钩不脱管
”“
直登不失管
”
,经充分征求意见和综合研判,并报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第一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对应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名单印发你们。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制度,建立与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积极履行对行业协会商会在本部门所管理行业、领域内开展有关业务活动的宏观指导、政策支持和监督职责,强化行业管理部门指导和管理责任。
有关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更好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对应
主要
行业管理部门名单
(第一批)
中共天津市委
社会工作部
天津市民政局
202
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