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4
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
2024
年浙江大学第十九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医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
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的原创性创业行动,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的活动。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必须为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023
级和毕业年级学生除外)
,项目必须为学生自主、原创性创业项目。
2.
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
6
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每个项目均应聘任
1-3
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导师可以是校内外教师或专家,每位指导教师每学年度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
3
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位学生每学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按期结题的学生或团队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3.
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
1
年,且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四、经费资助
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
10
项,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
2
万元,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
五、项目申报流程及执行时间
本期立项申报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
http://kyjs.zju.edu.cn/kyxl
)完成。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1.
项目申报时间: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5
日,医学院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
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
1
)立项评审:
2024
年
4
月上旬,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评审要求项目团队学生制作答辩
PPT
参加答辩,按成绩排名情况拟定本次入围项目。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
2
)项目公示:
2024
年
4
月中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项目正式立项后,名称、内容、实施时间、小组成员及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需经指导教师、学院(系)、有关部门审核报本科生院审批备案。
六、相关政策
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
2021
〕
16
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浙大发本〔
2024
〕
6
号文件)执行。国创项目参加年会获奖,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浙大本发〔
2021
〕
20
号)。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魏老师0571-88208212 zhinan.wei@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 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docx
共青团浙江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医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