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北宋 宋神宗 时以 王安石 为首的改革派的一次政治改革。 变法自 熙宁 二年(1069年)开始,至 元丰 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 宋朝 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 王莽新政 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政治变革运动。
王安石变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却“夺 穷民 之铢累” ,推进了军队建设却依旧“痛抑猛士” ,由于用人不力及执行出现偏差,变法也带来一些负面效果,造成“民苦于役” ,加之朝廷“ 新旧党争 ”,使得王安石变法受到不少朝臣的非议。王安石被迫在七年、九年两次辞去相位。其后,在神宗支持下,新法仍基本推行。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死,子哲宗即位,高太后( 宣仁太后 )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除置将法外,全部被废。 [42-43]
(注:概述图王安石头像来源:中华英烈祠

王安石变法 三冗危机

北宋立国后,为了防止地方割据,便收归行政权、财权、军权,并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维护中央集权;政治上,实行文人治国,军事上,奉行 守内虚外
宋初,为削弱官员的权力,实行一职多官,但设官分职尚有定数。自 宋真宗 时起,朝廷关于官员致仕的诏令日见增多,至 宋仁宗 时,更是三令五申。同时,由于大兴科举、采用 恩荫制 、奉行“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导致官员多贪恋权位,官僚机构庞大而臃肿(“ 冗员 ”)。为稳定社会秩序,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侵,宋初实行“ 养兵 ”之策,形成了庞大的军事体系;同时,为了防止武将专权,实行“ 更戍法 ”,使得兵将不相习,兵士虽多但不精,对外作战时处于不利地位(“ 冗兵 ”)。军队、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使得本就拮据的政府财政更加入不敷出,再加上统治者大兴土木、修建寺观等,形成了“ 冗费 ”。
冗兵、冗官,加上最高统治集团的大肆挥霍,使宋王朝的消费逐年增加。据《宋史·食货志》载,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全国收入15,085万余,支出12,677万余。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全国收入12,625万余,“而所出无余”。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财政已出现赤字。当年,全国收入11,613万余,支出12,034万余,非常支出1,152万余,竟然短缺近1,500万(单位均为贯、石、匹、两等)。国家财政年年亏空,不断“发诸 宿藏 ”,以致“百年之积,惟存空簿”。宋朝的财政危机日益加深。 [46 ]
财政的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 赋税 ,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 两税 ”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连年战事和频繁的自然灾害,百姓苦难,各地怨声不断。农民由于没有生路,纷纷揭竿而起。 [4-5]
同时,外敌的侵扰给北宋政权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北宋建国以后,就与东北边境的 契丹族 和西北边境的 党项族 连年发生战争,但由于北宋政治腐败和军队软弱涣散,虽然耗费了巨额的财力和人力,但每每以失败告终。
庆历 三年(1043年),以范仲淹为首的“ 庆历新政 ”,历经一年即告失败,结果并未改变这一严峻形势。
宋神宗 即位后,大宋王朝虽然表面上一派繁荣,其实内部已经蕴涵着深刻的矛盾和问题。
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朝廷内外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
嘉佑 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 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 宋神宗 即位。 [12-13] 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 翰林学士 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
熙宁 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神宗效法 ,简明法制。王安石认为:北宋国家贫苦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因此,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 [45 ]
王安石随后上《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 参知政事 ,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便设立 制置三司条例司 ,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 农田 水利 赋役 ;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 均输法 ;九月,立 青苗法 ;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 募役法 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 方田均税法 ,并改革 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 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 免行法
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17-18]
作用: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局限: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 免役钱 。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作用: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局限: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19-20]
作用: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内容: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作用: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 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
局限: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加重人民负担。
内容:在东京设置 市易务 ,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作用: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设立 发运使 ,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作用:降低国家支出,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王安石变法 强兵之法

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保甲法
内容: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 保丁 ,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作用: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裁兵法
内容:整顿 厢军 禁军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 民籍
作用:提高军队士兵素质。
内容: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 更戍法 ,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作用: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内容: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 民牧 制度。
作用:马匹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内容:监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作用: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也有所改善。
王安石在进行政治、经济和军事体制改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主要是为变法造舆论。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这三个具体措施。
改革 科举 制度
内容:颁布贡举法 废除明经科,而 进士科 的考试则以 经义 策论 为主,并增加 法科
作用: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扩大考选名额。
整顿 太学
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
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 科举考试 ,太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过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同时,提举经义局,修撰儒家经典,编纂《 三经新义 》;设置 武学 医学 律学 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惟才用人
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
(新法内容参考资料

王安石变法 成效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积贫局面的改变
变法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 青苗钱 ”、“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 宋神宗 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30-31] 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如:
青苗法 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 方田均税法 ,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 市易法 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 免役法 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
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
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
如:
保甲法 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 将兵法 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保马法 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军器监法 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 王韶 率军进攻 吐蕃 ,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 羌族 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建立起进攻 西夏 地区的有利战线。 [34-35]

王安石变法 弊端

变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一些弊端和不足,从而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
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 均输法 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
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
史称, 免役法 出,百姓都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 免役钱 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
保甲法 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 东明县 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 上访 ,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御史中丞 吕诲 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 吕公著 代替其职。
韩琦 上疏规劝神宗停止 青苗法 ,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 曾公亮 陈升之 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
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 韩绛 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熙宁四年(1071年), 开封 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 韩维 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 免役钱 激起群情汹汹、民心不稳,神宗忧形于色,寝食不安。
安上门监 郑侠 绘东北《 流民图 》以告急文件特进。神宗反复观图,竟夕不眠,认为“天变”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
司马光 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随着改革深入,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同年四月,神宗的祖母 曹太后 和母亲 高太后 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宋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使变法遭受重挫。 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再次拜相,但已经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宋神宗的动摇,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辞去宰相,从此隐居 江宁 ,法令亦陆续被废止。
元丰 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
宋哲宗 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 元祐更化 ”。
元祐 元年(1086年),王安石病逝于 钟山
元祐八年(1093年),在 宣仁太后 主导下,致力于恢复祖宗旧制,前后历时九年,支持变法者被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者被称之为“元祐党人”。
宋哲宗亲政后,重新起用变法派,但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更加激烈,新法已成为各派系倾轧的工具。
从此,宋朝进入了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于:
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
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对这次变法的经济内容, 黄仁宇 评论道:
“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
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
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
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
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系列问题。
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如:
政府把 青苗法 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 私商 ,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 差役 ,官员就拼命敛钱。
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5、用人不当
变法派中,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 吕惠卿 章惇 曾布 蔡卞 吕嘉问 蔡京 李定 邓绾 薛向 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
变法派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6、变法派内部分裂
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
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王安石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
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
许多变法派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
7、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 司马光 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
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 韩维 文彦博 欧阳修 富弼 韩琦 范镇 苏轼 等。
元丰八年(1085年), 宋哲宗 即位初, 高太后 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按照传统的评价,王安石变法之“ 急政 ”或“ 苛政 ”本身有问题,引起激烈的“ 党争 ”,所以导致北宋的灭亡。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机出现在近代,当时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急欲变法而“富国强兵”,遂使 商鞅 王安石 等都得到肯定的评价。
北宋时期
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
到了 南宋 ,再次通过修史的方法对其改革进行定性,指出王安石变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灭亡(有说法指出是南宋朝廷为了推卸皇室的责任)。
(以后历朝历代均以此作为依据,对其变法做出这样的判断,以至于在宋元话本里有文章专门讽刺。但是,王安石的家乡的一些文人出于同乡的原因进行了一些争辩,例如南宋时期的 陆九渊 等。)
南宋至晚清时期
南宋以后,王安石变法总体上是被否定的,但对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则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
在诸新法措施中,尤以 科举 改革、 免役法 保甲法 保马法 得到较多的肯定。
南宋至 晚清 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见有三点:
1、认为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
这个观点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实录》,后经宋国史至 元朝 人修《 宋史 》所承袭,成为 时期的官方定论,不仅为史家所认同,而且被社会普遍接受。
大儒 朱熹 ,对王安石变法的后果有一个评价说:
群奸肆虐,流毒四海。
南宋文人 罗大经 ,写了一本著名的文学史料著作,叫《 鹤林玉露 》。评价王安石变法说“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复合者,秦桧之罪也”。
2、对 荆公新学 进行了严厉抨击。
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 宋理宗 取缔王安石配享 孔庙 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
3、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为聚敛之术“聚敛害民”。
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北宋 熙宁 元祐 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
民国时期
梁启超 《王荆公》是20世纪评议王安石及其新法影响最为持久的著作。《王荆公》为王安石及其变法彻底翻案。
梁启超用社会主义学说类比王安石新法措施,把王安石称为社会主义学说的先行者, 胡适 之先生亦持有相类的观点。其后,研究者虽然已涉及到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启超的肯定性评价为大多数人所尊奉,而成为20世纪前半叶的主流观点。
新中国时期
1、肯定说
对王安石及其变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
此派观点强调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性和阶级性,对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态度,对自南宋初以来是 司马光 而非 王安石 的传统观点的彻底否定,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是保守势力的强大、变法派内部的分裂以及 宋神宗 的动摇和过早的去世。
代表人物有 邓广铭 漆侠
2、否定说
文革中,王安石被作为 法家 的杰出代表,把其变法看作是儒法斗争的典型事例而遭批判和否定。
在1973—1976年10月发表文章150多篇,如 罗思鼎 《从王安石变法看儒法论战的演变———读<王荆公年谱考略>》。
另一种是全盘否定 王安石 ,全面肯定 司马光 ,亦即“尊马抑王”为其特色。
3、不完全肯定说
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动,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变法期间,生产有所发展,财政状况好转,基本上达到了富国的目的。
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实施过程中,给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增加了新的负担。
对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也是既承认它对商业活动的发展有不良影响,又肯定它还有对商品经济发展起积极影响的一面。
国外评价
美籍华裔历史学家 黄仁宇 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於当时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
王安石的变革思想,是人类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这些成果,使人类有了摆脱野蛮统治的可能和方向。 [40-4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九》:(神宗即位)张方平奏疏曰:天下不幸,大行皇帝奄弃。仁宗升遐,及今未满四年,大祸仍臻,内外公私,材费不赡,再颁优赏,府藏虚散。深惟方今至要,莫先材用。材用者,生民之命,为国之本,散之甚易,聚之实难。材用不足,生民无以为命,国非其国也。祖宗平天下,收敛其金帛,纳之内帑诸库,其所以遗后世之业厚矣。自康定、庆历以来,发诸宿藏以助兴发,百年之积,惟存空簿。 黄朴民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历史选修1)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4年 高中历史课本选修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岳麓出版社 ,2013年 北宋财政走出“积贫积弱”的轨迹 .凤凰网 [引用日期2014-08-21]
  •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中国国学网 [引用日期2014-08-20]
  • 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 《邵氏闻见录》:安石在仁宗时,论立英宗为皇子,与韩魏公不合,故不敢入朝。安石虽高科有文学,本远人 ,未为中朝士夫所服,乃深交韩、吕二家兄弟。韩、吕朝廷之巨室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韩氏兄弟,子华与安石同年高科;持国(韩维)学术尤高,大臣荐入馆。吕晦叔亦 与安石同年进士。子华、持国、晦叔,争扬於朝,安石之名始盛。又结一时名德如司马君实 辈,皆相善。先是治平间,神宗为颍王,持国翊善,每讲经义,神宗称善,持国曰:“非某之说,某友王安石之说。”至神宗即位,乃召安石,以至大用。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神宗初即位,犹未见群臣,王乐道(陶)、韩持国维等以宫僚先入慰于殿西廊。既退,独留维,问:‘王安石今在甚处?’维对: ‘在金陵。’上曰:‘朕召之肯来乎?’维言:‘安石盖有志经世,非甘老于山林者,若陛下以礼致之,安得不来?’上曰:‘卿可先作书与安石,道朕此意。行,即召矣!’维曰:‘若是,则安石必不来上。’问:‘何故?’曰:‘安石平日每欲以道进退,若陛下始欲用之,而先使人以私书道意,安肯遽就?然安石子雱见在京师,数来臣家,臣当自以陛下意语之,彼必能达。’上曰:‘善!’于是,荆公始知上待遇眷属之意。” 《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神宗)又问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安石退而奏书,其略曰......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令判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预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宋仁宗时,陕西百姓缺少粮、钱,转运使李参让他们自己估计当年谷、麦产量,先向官府借钱,谷熟后还,官称“青苗钱”。王安石、吕惠卿等据此经验,制定青苗法。 漆侠《中国改革史》:青苗法起源于陕西转运使李参,所以青苗法是一个地方实践后推向全国的产物。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但是王安石以内藏钱五百万,上供米三百万石为本钱,行使均输法,汉朝的桑弘羊和唐朝的刘晏行使均输法都不另拨本钱,所以王安石的均输法也算是创新。 熙宁五年八月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颁行。此法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账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 李之亮《王荆公文集笺注》:关于科举和教育制度改革,王安石主要依靠的理论来源就是王安石在宋仁宗嘉佑五年由提点江南东路刑狱转任三司度支判官的时候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其中主要谈到当时科举和教育的弊病主要是课试文章主要是章句之学,以及人主没有陶冶人才,所以提出“养之、教之、任之”的方法。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辨,帝为巽辞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琦说不得行。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七年春,天下久旱,饥民流离,帝忧形于色,对朝嗟叹,欲尽罢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此不足招圣虑,但当修人事以应之。"帝曰:"此岂细事,朕所以恐惧者,正为人事之未修尔。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为谁,若两宫有言,乃向经、曹佾所为尔。"冯京曰:"臣亦闻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为归,故京独闻其言,臣未之闻也。"监安上门郑侠上疏,绘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为图以献,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侠又坐窜岭南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慈圣、宣仁二太后流涕谓帝曰:"安石乱天下。"帝亦疑之,遂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自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八年二月,复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来。《三经义》成,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子雱为龙图阁直学士。雱辞,惠卿劝帝允其请,由是嫌隙愈著。惠卿为蔡承禧所击,居家俟命。雱风御史中丞邓绾,复弹惠卿与知华亭县张若济为奸利事,置狱鞫之,惠卿出守陈。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六,赠太傅。绍圣中,谥曰文,配享神宗庙庭。 漆侠 .中国改革史 :河北教育出版社 ,1997年 《宋史》云:“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岁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 《文献通考》记载:改革前的国家税收,景德时为6829700石,皇佑中降到338457石,治平中回升到12298700石,而改革后的熙宁十年(1077年)剧增到52101029石,即使与治平时相比也增长了4倍。中央积蓄的钱粟,“数十百巨万”,作为户部的经费,“可以支二十年之用”,这个变化实在是巨大的。 《宋会要辑稿》记载,在改革期间,全国兴修水利工程17093处,收益民田达36177888亩,这一成绩不仅在宋代,即使在整个封建社会也是非常突出的。 再说王安石变法 .人民网 [引用日期2014-08-20]
  • 《临川先生文集·百寮贺复熙河路表》:臣某等言:伏睹修复熙、河、洮、泯、叠、宕等州,幅员二千馀里,斩获不顺蕃部一万九千馀人,招抚大小蕃族三十馀万,各降附者。奋张天兵,开斥王土。旌旃所指,燕及氐、羌;楼橹相望,诞弥河陇。(中贺。)窃以三年鬼方之伐,高宗所以济时;六月犭严狁之征,宣王所以复古。政由人举,道与世升。伏惟皇帝陛下温恭而文,睿知以武,讲周、唐之百度,拔方、虎于一言。我陵我阿,既饬鹰扬之旅;实墉实壑,遂平鸟窜之戎。用夏变夷,以今准古,是基新命,厥迈往图。臣等均被明恩,具膺荣禄。接千岁之统,适遭会于斯时;上万年之觞,敢愆忘于故事。臣无任。 赵云旗.北宋财政走出“积贫积弱”的轨迹[J].经济参考报.2009年2月6日 司马光:不加赋国用足的说法不过是剥民补官 .凤凰网 [引用日期2014-08-21]
  • 王安石变法:动机与效果 .新浪 [引用日期2014-08-21]
  • 再说王安石变法 .人民网 [引用日期2014-08-21]
  • 一说:宋高宗为开脱父兄的历史罪责,以靖康元年以来士大夫们的议论,把“国事失图”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绍兴四年五月宋高宗诏命重修《神宗实录》以否定王安石变法为基调,这一定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王安石作为北宋亡国元凶的论调,经宋国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中国皇权时代官方定论。 王安石历史地位沉浮与南宋以后中国社会历史变迁 .凤凰网 [引用日期2014-08-21]
  • 王安石变法的再评价 .凤凰网 [引用日期2014-08-21]
  • 王安石变法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引用日期2022-05-10]
  • 王安石变法 .辞海官方网站-权威、可信的知识检索平台 [引用日期2022-05-10]
  • 郑天挺、吴泽、杨志玖主编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年 :第309页 邓广铭 .《邓广铭全集》第6卷 :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5年 :第401页 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历史》编辑委员会辽宋西夏金史编写组,中国大百科全书 中国历史 辽宋西夏金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05,第32页 宋论(清)王夫之-卷六 神宗 .国学导航 [引用日期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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