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学是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前沿交叉学科。2002年吉林大学凭借合校后医学与人文学科相结合的优势,依托原吉林大学法学院、原白求恩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历史在全国首批开办医学、法学六年制双学位专业,命名为医事法学专业。本专业生源来自全国各地,以高分数录取,其学制设置、专业条件、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都列居全国前列,经过五年试行于2007年率先改六年制为七年制即本硕连读医事法学专业。医事法学专业设有完备的实习基地并聘有经验丰富的实践教学教师,医事法学专业还拥有一支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高水平兼职教授队伍。为培养高精尖的复合型医事法学人才奠定了基础。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现拥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医事法学方向硕士点、博士点,此外法学院还拥有六个博士点、十一个硕士点,为医事法学学生营造了良好育人环境。近两年,本专业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上都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吉林大学医事法学专业首批毕业生已于2008年7月走向社会,为我国医学、法学事业增添了急需的有生力量。目前,医事法学教研室正与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申办“医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点。
医事法学专业教师每年承担多项国家、省、市和横向课题,每年多次举办科研学术活动、名家讲座、教授讲座,海外名家讲座等学术讲座。在加强教师科研力量的同时,鼓励本专业学生参与教师科研,使学生能够成为科研型人才。
医事法学专业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以下能力的医法复合型人才:1、法律(尤其是医事法律)服务;2、医疗机构管理;3、医疗保险事务;4、医药卫生管理,卫生执法与监督;5、法学(尤其是医事法律)的教学与科研。本专业毕业去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保险事(企)业单位和公共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督机构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和其它法律中介机构;医药生产、销售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部门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教研室老师承担吉林省卫生厅监督处开展的“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情况评价研究报告”工作,作为主要承担者分别参与了全国评价报告(吉林省部分地区)和吉林省全省评价报告的调研、培训、撰写。承担多个教学基地法律咨询、专业培训任务。
现任教研室主任:杨淑娟 教授(2005年至今)
教研室主要承担预防医学专业本科课程2门:《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承担医事法学专业本科课程6门:《卫生法学基础》、《卫生监督学概论》、《药事法学》、《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与医疗事故防范法律制度》、《现代医学与卫生立法》;承担卫生检验专业课程1门:《卫生法规》;承担护理学院护理本科选修课1门:《护理与法》。
(2)研究生
承担卫生管理学硕士(MPH)课程1门:《卫生法学》;承担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6门。
(3)成人教育
承担预防专业成人本科、专科课程及社会培训相关课程。
教研室设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卫生法学方向,并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可供进一步深造。教研室有两位硕士生导师2人:杨淑娟、石东风。培养统招硕士研究生十余人,MPH研究生二十余人。
医事法学教研室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的研究动向并不断加强学术交流以利发展。教研室教师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2002年至今,教研室还与清华大学、滨州医学院、广州医学院等多所院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这些学术交流扩大了本专业在全国的影响。2008年,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于北京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石东风教授作题为“论当代中国卫生法律体系”的主场演讲。本专业学生亦在青年论坛宣读论文并编撰论文集《春芽集》,赢得了广泛赞誉。
为提高医事法学专业的教学质量,促进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教研室全体教师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
1、针对不同时期的热点知识,开设专题讲座,曾开设过《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SARS防治和应急机制建立》、《AIDS流行趋势》、《食品安全》等专题讲座。
2、教学方法改革,利用多媒体教学,拓开教学方式,活跃教风和学风氛围。
(1) 采用模拟教学法:模拟法庭、模拟听证程序
(2) 开展课堂案例讨论课:由教师主持和学生主持两种
(3) 和政府卫生监督部门合作,创办现场模拟教学方法
3、设立“第二校园”,与滨州医学院等院校建立学生交流项目,使学生能在不同学术环境中更好地成长。
4、社会实践活动和教学基地建设
医事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学生对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直观感性的认识。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对于保障教学实践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对口单位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级卫生行政机构、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学校现在已经建立了多个教学实践基地,如吉林省卫生监督所、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吉林省人民法院和长春市人民法院、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大学白求恩附属医院等,还多次从教学基地聘请兼职教师,给学生授课,同时与教学基地开展了多项横向课题联合。并且教学实践基地自2008年开始扩展到北京、上海等地。
此外,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医事法学教研室还组织学生进行了多次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和科研能力。
(1)选派医事法学专业本科生到吉林省政务大厅调研,参与科研项目研究;
(2)带领学生进入社区,对长春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
(3)带领学生到吉林省各地市、县的卫生监督所进行调研,获得吉林省卫生监督员现状的第一手材料。
医事法学部分兼职教授、兼职教师名单:
刘劲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高玉堂长春市产院院长
张晓杰长春市儿童医院 院长
殷观伟吉林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王立群吉林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李涌涛中正司法鉴定所 主任
龚利昌常春司法鉴定所 主任
赵守明公正司法鉴定所 主任
孙启富正达司法鉴定所 鉴定员
张 雷正达司法鉴定所 主任
张维民吉林省前卫医院 院长
陈永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副主任
汪丽清滨州医学院烟台分校 医事法学教研室主任
朱光伟长春衡丰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闫 闯吉林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姜 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吕 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宫 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王任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处长
朴永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石 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庭长
宋宪生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 主任
袁恩泽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德武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曹 丽 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 主任
董志强 吉林志强律师事务所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