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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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公告]Understanding and Applying Connectivity Concepts in Hydrology and Geomorphology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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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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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公告]國家底圖與3D服務現況及未來發展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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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公告]土壤學迷思問題之討論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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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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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討]第八屆亞洲邊境研究網絡(8th Conference of the Asian Borderlands Research Network, ABRN)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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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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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PM
系辦公室及研究生
1.學位考試申請書(請上info網頁填寫後印出來)。
2.
自我審核書
。
3.論文初稿電子檔(請寄或交給彭云小姐)。
4.104學年度碩士生入學者英文檢定通過證明。
5.碩博士生參加研討會之證明。
6.博士生期刊接受之證明。
1.第一學期11/25、第二學期04/25 以前申請,遇假日順延,逾期恕不受理。
2.若無法提供期刊接受之證明、參加研討會之證明以及碩士班英文通過之證明,離校時一定要檢附,系上才會准辦理離校手續。
考試時間及教室登記
考試時間確定後至3樓301室借用教室。
寄發論文初稿、論文口試通知書及聘書給口試委員
1.論文初稿。
2.
論文口試通知書
。
3.口試委員聘書(洽系辦索取)。
口試前10-15天寄發,通知書需蓋所章。
1.
口試程序單
。
2.
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所有委員簽在一起一張)。
3.
考試委員評分表
(每位委員一張)。
4.
口試紀錄表
。
5.
學位考酬金領據
(請委員簽名)。
6.
博士、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
1.評分表、口試紀錄表、學位考酬金領據、博士、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需送回系辦公室,俾利相關報帳事宜。
2.表格請自行下載使用。
辦理離校手續
研究生及本系行政人員
請上系網填寫畢業生資料及準備
研究生離系手續單
離校以前先辦理離系手續,還清所有東西。
繳交論文辦理離校手續
系辦公室
研究生
總圖繳交論文
每年8/20及2/15前繳交論文,辦完離校手續。
已通過口試,未能繳交論文或其他原因(例如教育學程)辦理離校手續者
已通過學位考試,但不畢業申請書
每年8/20及2/15前上info網站申請。
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擬申請畢業者
本學期擬畢業申請書
每年4/30及11/30前申請。
有辦理次序7者,方需辦理。
Geoffrey J. Martin , 2005. All Possible Worlds, Oxford Univ. Press.
R. J. Johnston and J. D. Sidaway, 2004. Geography & Geographers: Anglo-American Human Geography since 1945, London: Hodder Arnold. (sixth edition)
Arild Holt-Jensen ,1999. Geography: History & Concept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Third edition)
Castree , Noel, Alisdair Rogers & Douglas Sherman (Eds.), 2005. Questioning Geography: Fundamental Debates. Malden, MA: Blackwell.
Peter Haggett , 2001. Geography : A Global Synthesis, England: Edinburgh Gate.
Gregory K.J., 2000. The Changing Nature of Physical Geography, A Hodder Arnold Publication (second edition ).
Richard John Huggett , 2010. Physical Geography: The Key Concepts, Routledge Publisher.
Cloke, Paul J & Ron Johnston, 2005. Spaces of Geographical Thought: Deconstructing Human Geography’s Binaries, London: Thousand Oaks,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Warwick E. Murray, 2006. Geographies of Globalization, Routledge Publisher.
Andrew Goudie, 2006. The Human Impact on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Blackwell Publishing.
Onsrud, Harlan (Ed.), 2007. Research and Theory in Advancing Spatial Data Infrastructure Concepts, ESRI Press: Redland
John R Jensen, 2006. Remote Sensing of the Environment: An Earth Resource Perspective, Prentice Hall Publisher.偉明圖書有限公司代理
一、選定指導教授及課程:研究生入學後,應決定指導教授,若有困難,由系上協助。研究生應與指導教授商定應修課程,以列入督導考核該生之參考資料。若因特殊事故,擬改請他人指導,依本校「國立台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辦理。
二、提出論文綱要:研究生上專題討論一時,應向指導教授提出論文題目。並在專題討論課程中報告論文綱要,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與動機、研究範圍、初步文獻回顧、方法論及參考書目。
三、為維持碩士論文品質,最晚在修專題討論二之前一學期須舉行碩士論文計劃書口試,詳細規定請見「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碩士班學生論文計劃書考試實辦法」,從103學年度入學者開始實施。
四、專題討論二需於提學位考試當學期修習,若撤回學位考試則需重修。
碩士生就讀期間至少需參加10次本系所舉辦的學術演講,並納入專題討論二課程要求,從100學年度入學者開始實施。
五、申請學位考試:研究生修畢本系所有規定課程及學分數(含當學期可修畢課程)後,依系上規定之時間,檢附論文初稿、學位考試申請書、英文檢定通過證明(可於辦理離校時繳交)、自我審核書、正式研討會論文(研討會論文可於辦理離校時繳交)以及其他系上規定文件,申請參加學位考試,於學期結束前舉行學位考試。若因故未能順利提出論文,應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撤銷學位考試。
六、論文標準:論文內容,需對所研究之學術有充分認識與了解、且能顯示運用能力,或有獨特之創見並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論文需打字印刷,論文格式依本所相關規定之標準。
七、學分及畢業:須修滿本所碩士班課程標準所規定之學分始可畢業。學位考試通過後,辦理離系手續時,須將海報、畢業論文、論文中英文摘要以 pdf 檔格式繳交系上收存。
八、本系碩士班課程標準如下:
碩士班研究生應修畢24學分屬於 UMD課程,其中應包括:
1.碩士論文0學分。
2.4學分必修科目(專題討論一3學分,專題討論二1學分)。
3.20學分選修課(包括本系所開授選修課程至少9學分以及由指導教授建議該生應補修之課程)。
4.本系課程名稱有「專題研究」者 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5.碩士班課程抵免原則如下:要事先與指導教授規劃和討論,並由指導教授出書面說明抵免學分對學生課程修課之評估,呈系主任核可時之參考;外系及外校之學分均不得抵免;同一門課只能抵免一次;M D之課程才能申請抵免。
6.104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碩士生,畢業英文要求如下表,該英文檢定通過證明最遲於辦理離校時繳交。
畢業門檻--須通過之語言檢測名稱
須通過等級或分數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
中高級初試
曾修習進階英語(一)、(二)
550分(含)以上
213分(含)以上
TOEFL-iBT
79 分(含)以上
雅思IELTS
6級(含)以上
FLPT 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
70分(含)以上
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FCE)
B級(含)以上
通過研究生線上英語二(含)以上
多益(TOEIC)
750分(含)以上
九、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或相關委員會通過後實施,本辦法未規定者,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80.08.13 系務會議系務通過
81.11.10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3.05.23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3.09.22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3.10.26 研指會會議通過
84.01.12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6.09.18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7.01.08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90.01.18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93.03.11 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93.11.18 課務發展委員會
96.06.07 系務會議
96.09.27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06.19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10.2系務會議
100.05.12系務會議
103.06.12 系務會議通過
103.10.02系務會議
104.10.01系務會議
107.06.14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01.03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提高博士班學生之研究能力,使具備應有之學術涵養。依據大學法第26條及學位授予法第7條之1規定,訂定本辦法。
二、本系資格考核相關事宜由學生事務指導委員會統籌辦理之,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
三、本系博士班學生修畢(含當學期所修課程)規定學分數後,以及9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生需有通過托福TOEFL、多益、雅思之證明(成績等同托福舊制550分,其中TOEFL CBT電腦測驗需達到213分以上,TOEFL iBT網路型態測驗需達到79分以上,多益TOEIC需達到750以上,雅思IELTS需達到6.0以上),始得申請參加資格考試。資格考試每學期辦理一次。資格考試申請時,需檢附:資格考試暨論文計畫發表申請書、歷年成績單、論文計畫書,依行事曆規定日期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四、資格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以及「專業科目」。
1、「共同科目」部分,105學年度(含)之前入學者,筆試科目為「地理思想與方法論」或「專業評論性文章」二選一。106學年度起入學者,考試科目為「專業評論性文章」。「地理思想與方法論」由學生事務指導委員會聘請五位教師命題考核之;「專業評論性文章」由學生事務指導委員會聘請外審委員進行評閱考核。
2、「專業科目」部分,由博士生的學術指導委員會考核之,由指導教授擔任召集人,應考內容以研究生之專業及論文主題為範圍。
五、資格考試成績以兩科都達到七十分為及格。第一次資格考試不通過者,可申請再考一次(前次及格之科目不需重考)。若第二次考試仍不及格,則依規定勒令退學。
六、研究生(含一般生及在職生)應於修業第4學年結束前(含休學)通過資格考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從103學年度入學者開始實施),否則視同資格考試未通過,應予勒令退學。惟若有特殊情形(生產、育嬰、重大傷病、兵役等不可抗拒因素),則由學生事務指導委員會酌予延長之。
七、資格考試筆試通過後,一個月內要完成論文計畫發表,論文計畫發表通過後,始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
八、本辦法經由系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之。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97年3月11日系務會議通過
97年4月10日學生事務修正通過
97年6月1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9月26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10月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3月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06月1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