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剧情介绍
剧情简介
分集剧情
- 第1集 景阳冈打虎
-
武松要去看哥哥武大郎,来到景阳冈一家打着“三碗不过岗”旗号的客店喝酒吃肉,想着明早就能见到哥哥武大郎了,所以畅快吃喝。店家想武松喝醉了就留下住店还能多赚一晚的店钱,谁料想武松喝了十八碗还是执意要过这景阳冈。店里伙计好心劝告武松说这景阳冈上有老虎,武松醉了表示不信,说自己喝了十八碗一定可以过岗。夜里武松不胜酒力终于宿在了景阳冈上,老虎果然出现了,武松醉醺醺地却把老虎给打死了。守夜的祖孙两看到了惊为天人,武松打虎的故事就此传开 [5] 。
- 第2集 兄弟话别请
-
兄弟相逢,欣喜之极,武大带武松回家拜见嫂嫂。嫂嫂潘金莲见武松相貌堂堂,一表人材,遂生爱慕之心。一日,大雪封门,金莲趁武大不在,置酒菜挑逗武松,受到武松的严斥,又恼又羞。武松出入公门,秉公办事,威望日增。老县吏陈洪之子陈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欠债累累,被遂出家门。武松见状慨然相助,为陈兴平还债务,陈洪父子感恩不尽。时值降冬,由陈洪举荐,武松去东京为县令史大人办事。行前,武松劝嫂嫂恪守妇道,严守家门;嘱哥哥早去早归,勿与人争。金莲怨恨拂袖而去,武大郎含泪送武松出门,一种不祥之感笼罩着武松 [6] 。
- 第3集 斗杀西门庆
-
阳春三月,武松自东京归来,家中却摆着武大郎的灵牌,武大已死了月余。武松压抑悲愤私查暗访。原来在王婆唆使下,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毒死武大,焚尸灭迹,制造了武大郎病死的假象。武松手持证据,告状未准,他怒不可遏,遂召集左邻右舍于家中为证,持刀逼潘金莲、王婆供出真情,录下供状。为给哥哥报仇,他先杀死了嫂子潘金莲,又手执单刀疾步登上"狮子楼",与西门庆一场恶斗,为阳谷百姓又除了一大害。武松割下二个人头,手持供状到县衙自首,结果被判发配孟州,服刑三年。武松上路,阳谷百姓感其好处,纷纷上街挥泪送行 [7] 。
- 第4集 醉打蒋门神
-
经过快活林时,看到蒋门神强抢民女。十分气愤,进得牢营后受到管营之子施恩的帮助,得知蒋门神夺去了施恩的酒店后,打败蒋门神,替施恩夺回酒店 [22 ] 。
- 第5集 身陷都监府
-
蒋门神被赶出“快活林”,向张都监哭诉。张都监设计将武松诓进府来。武松在都监府内教授武艺,得到了众人的喜爱。然而,张都监却诬陷武松为贼,武松被刺配恩州 [8] 。
演职员表
演员表
职员表
制作人 | 徐琛 、 赵长海 、 戴清连 |
监制 | 金钊 |
原著 | 施耐庵 |
导演 | 王浚洲 、 刘柳 |
编剧 | 王汉平(改编) 、 赵长海(改编) 、 王浚洲(改编) |
摄影 | 王汉平 、 徐静波 |
配乐 | 张式业 |
剪辑 | 魏民(录像剪辑) |
道具 | 肖移山 、 王炳刚 |
美术设计 | 孙延政 |
动作指导 | 张炳斗 、 纪学公 |
造型设计 | 股华欣 、 赵增芳 |
服装设计 | 史延芹 |
灯光 | 曹克义 、 桑鲁平 、 关世元 |
录音 | 余少远 |
剧务 | 杨国勇 |
场记 | 张营 、 高力强 |
角色介绍
音乐原声
曲目
|
作曲
|
类别
|
---|---|---|
《一枝花》
[15
]
|
张式业
|
主题音乐
|
幕后制作
创作背景
剧本创作
角色选择
剧集拍摄
幕后花絮
-
祝延平在拍摄该剧时为了保持匀称的身材,刻意控制饮食,每顿饭不超过3两 [3 ] 。
-
该剧中的器械都是真刀真枪,有些钢刀还没有开刃,实拍时,钢刀接连打断3把 [3 ] 。
-
在《大闹飞云浦》中,祝延平的左手无名指险些被砍断;《血溅鸳鸯楼》中,于承惠的面颊被饰演武松的祝延平砍伤 [3 ] 。
-
在拍摄武松打虎的戏份时,剧组用了20多天,拍了7个半小时的素材,最终剪辑出1分45秒的镜头 [26] 。
-
为了拍到老虎张开血口大嘴的镜头,当年27岁的摄像师王汉平冒着生命危险,站在离老虎不到两米的距离进行拍摄 [26] 。
播出信息
播出日期
|
播出单位
|
---|---|
1982年1月24日
[16
]
[25]
|
山东电视台
[1
]
|
2009年12月31日
[5]
|
中央电视台
|
获奖记录
获奖日期
|
奖项名称
|
获奖方
|
1983年3月
|
第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电视连续剧一等奖
[4
]
|
《武松》
|
第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演员鼓励奖
[4
]
|
祝延平(饰演武松)
|
|
第1届大众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
[14]
|
《武松》
|
|
第1届大众电视金鹰奖-优秀男演员
[14]
|
祝延平(饰演武松)
|
剧集评价
大众评分
平台
|
分数/总分
|
参评人数
|
截止日期
|
---|---|---|---|
豆瓣
|
8.7/10
[24]
|
1039
|
2025年6月27日
|
专业评价
©2025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