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是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的地区,民营经济比较活跃、民间投资活力较强。民营企业创造了全市
77.5%
的
GDP
、
82%
的出口、
90%
的就业、
92%
的税收、
99.5%
的企业数量。全市现有上市公司
53
家,其中制造业企业
50
家,民营企业
49
家。今年以来,台州市按照
“
投资便利化、创业便利化、贸易自由化
”
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取得积极成效。
2018
年
1-11
月台州市民间投资增长
32.9%
,全省第
1
,高出全国平均
24.2
个百分点、全省平均
15.3
个百分点,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8.3%
,全省第
2
。台州市促进民间投资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政府引导、统筹攻坚,破除政策
“
旋转门
”
台州市将引导和推进民间投资,作为
“
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
”
的重要部署来抓。
一是试点引领。
改革试点列入市党代会、人代会报告重要内容,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大会作专门部署。同时明确
“
四大行动
”19
项年度工作要点,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民间投资增长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结构性指标加以推进。试点工作也纳入了浙江省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以及全市改革督察、调研服务活动重要内容。
二是政策配套。
出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意见
——“
民八条
”
,获企业好评。去年以来,相继出台
20
多项政策,从企业用工、技术改造、工业地产开发、小微创业园建设等方面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工业项目出让
“
标准地
”
制度和优质项目库管理,集聚土地、环境指标、资金等要素资源与优质项目精准衔接。
三是双进破难。
建立领导联系项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项目
“
双进
”
工作机制,一手抓项目引进、一手抓项目推进。实行
“1+5+X”
工作机制,即
1
个项目牵头部门、
5
个项目监管部门、若干个项目保障部门,市级部门每月协商、分管副市长每月研究、市长每
2
个月协调,破解民间投资项目
“
双进
”
疑难问题。
二、深化合作、畅通渠道,破除准入
“
玻璃门
”
台州各级政府及部门倡导,在项目包装、投标人形式、资质业绩等凡是市场能做的方面,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一是推进社会资本合作。
2017
年
6
月,出台实施全国首个民资
PPP
文件《台州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PPP
项目的若干意见》(
“
台九条
”
),推行
PPP
民资常态化,滚动发布了
4
个批次
PPP
项目推介库。全市已签约落地
PPP
项目
47
个、总投资
1373
亿元,其中民资持股
50%
以上项目
26
个、总投资
745
亿元。作为全国首条民资控股铁路项目,杭绍台高铁全线开工,并作为唯一的民间投资案例入选央视政论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经中共中央批准载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温岭至玉环铁路、台州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列入有关部门向民资推荐重点项目。
二是加强民间资本招引。
建立
“
党政领导
—
部门系统
—
国有公司
—
驻点招商办
”
四层招商网络。
出台促进浙商总部回归和资本回归实施意见、留驻本地企业发展工作举措、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等政策。加强在外台州商人、新经济人士联络图建设,建立在外浙商和人才信息库及台州招商联络手机
“
集团彩云
”
。举办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台州)论坛、世界台州商人大会、上海
“
台州周
”
等活动
20
多场次。
三是畅通民办机构渠道。
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办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安排
1500
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市区民办学校建设。编制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为民企投资医疗预留空间。鼓励民企投资医养融合型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
75%
。
三、加快审批、提升效率,破除管理
“
弹簧门
”
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改革,
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是优化全流程审批。
实行
“
先设后立、设审同步,企业承诺、多证同发
”
,改造审批流程,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最多
100
天
”
改革基础上,实施
“
标准地
+
承诺制
”
制度,推进
“
最多
30
天
”
改革,将企业所需材料从
100
余份精简至
30
余份,全流程流转从
200
多天压缩至一个月。
二是突出数字化支撑。
开发应用投资项目审批辅助系统,实行投资审批事项
“
八统一
”
标准,打破
11
个部门信息孤岛,集成申报材料和事项办理信息,构建全流程审批信息闭环,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批文回传三个
100%
常态化,做到
“
实时监控、处处留痕、环环透明、全程可溯
”
。
三是规范清单化管理。
实施三张清单管理。制定《企业承诺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明确审批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节点及重点内容;制定《信用监管清单》,建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机制,并将监管事项和结果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作为第二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大力推进
“
信用台州
”
建设,将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嵌入全市银行的审贷环节,促民营企业良性发展。
四、创新机制、优化服务,破除融资
“
隔离栅
”
2015
年
12
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台州市积极探索
“
民间投资
+
金融创新
”
做法,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
一是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台州市是全国唯一一个拥有三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地级市,三家城商行皆为民营银行,在全国
20
个省市设立
444
家分支机构、
178
家村镇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专门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全市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
327
家、社区支行
97
家、小微支行
105
家;设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
6
家,累计匹配撮合资金
81.7
亿元、
1.2
万笔。
2014
年
11
月,台州市创建全国首个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
信保基金
”
),专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出资规模从首期
5
亿元扩充至
9.55
亿元。目前累计承保金额
206.3
亿元,服务市场主体
1.2
万家。
二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出台全面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意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挂钩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针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保险等机构,特别是对列入市级重点扶持行业的中小企业群体,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设立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基金首期规模为
2000
万元,为民间投资提供多元化融资环境。
三是创新开发权利质押融资产品。
开发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质押融资产品。全市实现商标质押融资全覆盖,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达
22
家;累计办理商标质押融资
1439
件,占全国同期总量
29%
,质押金额达
108.76
亿元,累计发放贷款
82.73
亿元。实行商标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常态化,按金融机构实际收取商标质押贷款利息的
10%
给予补偿。开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林权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抵押融资,对开展动产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予以财政资金支持,有效盘活
“
沉睡
”
的无形资产。成立全国首家动产质押金融服务平台,让产业链中的订单、物资、生产、销售、物流等信息成为中下游企业融资的
“
抵押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