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万不动产遗失作废( 202 3 17

权利人 刘德艳、王伦 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权利人向我中心提出遗失补证申请,因无法收回其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 公示 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办理遗失补证。如有异议者,请自 公示发布 之日 1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新证。

序号

权利人

遗失不动产权证号

作废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1

刘德艳、王伦

川( 2023 )万源市不动产权第 0002133

川( 2023 )万源市不动产权第 0002133

万源市太平镇秦川大道未来城市 14 号地块 2 1 单元 19 3

104.75 m 2

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 服务 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0818-873045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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