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2000〕35号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

你委浙学位〔2000〕 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温州医学院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联合实施眼视光学研究生培养计划,由美方在中国境内授予学位。合作试办一期。授予外方学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认定后,在我国境内才能有效。

请依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在招生和培养等过程中,实行和完善竞争与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注意消化外国先进的教材,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请在此次试办期结束后,及时将研究生培养及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О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