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汽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新设上汽通用五菱多元金融印尼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汽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新设上汽通用五菱多元金融印尼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18-450204-36-03-044456。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的投资主要用于设立上汽通用五菱印尼多元金融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4,568.2242
万美元,由各股东按其在金融公司的持股比例根据金融公司的合资合同的约定分两次实缴出资。其中,各股东出资比例为: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占股比
38%
,出资金额约为
1,736
万美元;上汽通用五菱印尼汽车有限公司占股比
24%
,出资金额约为
1,096.2242
万美元; 通用汽车金融公司(
GMF
)占股比
19%
,出资金额约为
868
万美元;印尼金光金融公司(
SMMA
)占股比
19%
,出资金额约为
868
万美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向汽车经销商提供贷款,用于购买汽车或运营设施;为客户向经销商购买汽车提供零售分期付款融资;由印度尼西亚金融监管局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期限为
30
年。通过设立多元金融公司,提供汽车贷款,促进五菱印尼在印尼当地的整车销售,加强五菱印尼自身的造血功能,完善五菱印尼的融资渠道,并更好的适应当地的市场环境,为国家倡导的“一带一路”国际化道路打造更为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