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宁教法规〔2021〕1号

市依法行政办:

2020年,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下,按照《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多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教育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相关职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考评内容,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逐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有效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任刘洪律师事务所和两名律师为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出台《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组织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书31份,委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代理2件行政诉讼案件。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宪法、民法典、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市管领导干部旁听线上法庭庭审工作,2020年全局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旁听率为100%。加强日常学法用法,通过集体学习、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班、主题教育、座谈会、在线学习、参加网络学法竞赛等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意识。

2.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课程改革。全面开设《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教学研究,强化课堂教学的引领作用,注重开设有针对性的、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律知识课程,注重法治教育在其它学科和专题教育中的有机渗透。统筹考虑法治教育课时、教材、科研、师资、经费与评价,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配齐配足法治教育专职和兼职教师,加强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通过举办新教材培训、课程建设展示观摩、教学名师教研交流、法治教育优质课选拔赛等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二是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2020年底建成南京市首家集教学、实践、培训、拓展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室内主题教育馆由法与国家、法与社会、法与公民三部分及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宪法权威、全面依法治国等九个单元组成。深入开展宪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第四届南京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广泛发动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宪法学习“宪法小卫士”活动,252125名学生参加在线答题,比去年增加近10万人。开展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第二届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各中小学校通过制作黑板报、手抄报,举办主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组织有奖征文、文艺汇演,开设学生模拟法庭等形式促教促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力做好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以最严的标准、最细的措施,全方位做好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停课不停学”工作。2月10日起,全市各学校及时开展线上教学,分年级、有步骤地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免费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和服务。二是分10批次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返校复学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疾控中心设立了“双岗”即“平安护学岗”和“健康护学岗”,建立“五个一”“五大员”制度,共同保障学校在开学过程中对疫情处置及时、防控到位。三是利用大数据,实现对百万师生流向和身体健康状况全时段掌握。做好所有师生员工的数据收集和大数据比对等,精准分析、及时跟踪、落地到人。四是为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提供教育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市1341名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办好十件实事,开展4.43万次送教服务,为241名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落实志愿学校,完成率达100%。

(二)稳步推进教育各项改革

一是简政放权取得新进展。通过多次系统梳理教育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了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四级四同”,教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目前市级教育系统行政权力事项52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进驻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比率为100%,不见面审批率90%。通过取消、下放、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教育行政部门上下级之间,政府部门与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规范。通过改革和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系统、压缩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清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以及审批结果电子化等措施,教育系统权力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得到极大提高。二是教育综合改革有了新突破。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民办学校市场化收费改革试点、优化调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政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将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效能

一是教育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制定《南京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南京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评估细则(试行)》,实施智慧校园工程,覆盖全市中小学校的高速有线、无线教育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基本建立。二是“互联网+教育”发挥新作用。疫情期间“金陵微校”发布中小学优质资源2315个,平台教师注册数92978人,学生注册数767980人,累计浏览量超1.34亿次。“金陵微校”制作的疫情教育示范课程得到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覆盖到南京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城市以及南京对口支援的11个地区和城市。三是课后服务有了新提升。实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2020年秋季学期参与“弹性离校”小学生人数达18.2万人,有效化解了我市中小学生家庭接孩子难问题。“弹性离校”工作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肯定并被广泛推广。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畅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12345政务热线,依法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方式,多元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心理干预机制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2.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显著提高。一是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省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程序,规范办理工作流程,2020年共妥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二是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当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2020年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工单3394件、信访事项128件、局长信箱4370件,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教育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2020年配合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结合《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围绕重点领域,先后出台《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优化调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的实施方案》等,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也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有益补充。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到位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0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制发全过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报备等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核、文件报备率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15件、废止2件。

(三)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对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承办的重要建设项目,严格遵循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法治工作机构负责、法律顾问参与的法治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诉讼复议案件处理以及订立合同等事项上的法律咨询和支持作用。

四、持续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一)行政执法程序更规范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江苏省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公示。结合民办学校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确定民办学校、学校食堂卫生随机抽查事项,并主动公开抽查事项的主体、依据、内容、方式、频次等。二是规范事中执法程序。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二)综合执法有合力

将部分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教育执法事项纳入联合执法范畴,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增强执法工作实效。2020年围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检查等事项,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健、人社、民政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了执法的实效。不断创新教育联合执法模式,推进集中行使教育行政处罚权。经过在建邺、高淳区的两年试点运行,至2020年底,全市各区已广泛推进集中行使教育行政处罚权,有效促进了网格化监管体制的建立。

(三)专项执法显成效

一是加强信用监管。以推动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将教师职业群体的信用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教师职业群体师德管理档案制度。2020年继续开展“师德建设年”三年行动计划,同时通过开展南京教育好故事、教师志愿者联盟、评比师德标兵、名师公益大讲堂等活动,积极引导教师成为良好道德品格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在行政管理事项如评优评先、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比赛考核以及学生考试等方面,广泛采用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信用承诺书模板,推动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治理效能。

二是强化教育督导。督政方面,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市级督导考核,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校园安全、新冠疫情防控等多项专项督导。督学方面,继续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制定了《南京市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教育督导人员参与督导评估工作有关费用管理办法》《南京市责任督学“一日督导”工作规范》等多项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督导工作保障,促进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有效保证了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监督工作

(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0年共承办建议提案12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4件、政协委员提案85件,满意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0年共参加2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三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接受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的专项督导,结果继续位列省辖市首位。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局长信箱、政务热线、公布举报电话等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

(二)不断推进教育审计全覆盖

制定《南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方面不断推进教育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监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建立执行及资金资源使用效率效果等情况。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完善审计整改挂销号机制,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接,推进审计工作闭环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教育领域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学校收费、教育监管、招生入学、评优评先、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以及招投标等信息,充分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通过“中国南京”“南京市教育局”“龙虎网”、微博微信以及各大媒体进行政策解读,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落实省市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标准,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内部管理制度、申请处理流程。202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全部依法按时回复申请人。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