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给予充分关心和大力帮扶,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娘家人”,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各级工会启动“母婴关爱室(妈咪屋)”(以下称为母婴关爱室)建设工作,推动全社会对职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给予呵护关心,为职业女性提供一个私密、干净、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为其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

一、母婴关爱室的功能

1. 为哺乳期女性提供相对独立的哺乳、休息场所;

2. 为正在孕期的“准妈妈”们提供一个休息的场所;

3. 作为教育交流的场所,帮助准妈妈和新妈妈们交流育婴心得;

4. 可作为女性职工的心理减压室,供她们放松心情、调节情绪;

使用空间有限的单位,可以在职工活动室等场所建起“母婴关爱角”,只要女职工需要,工会可以帮助建起各种形式的“母婴关爱室”。

二、母婴关爱室的管理标准

(一)母婴关爱室的三种形态

1. 企业内部母婴关爱室;

2. 商务楼宇、工会服务站母婴关爱室;

3. 公共场所母婴关爱室。

(二)装修布置基本要求

1. 统一标识;

2. 统一色调:母婴关爱室的房间布置为温馨的粉色调,墙面可用宝宝照片、卡通贴画、植物贴画等装饰。

三、母婴关爱室的场所要求

(一)单位内部母婴关爱室的基本配置

1. 至少两套桌椅;

2. 电源插座 ( 使用吸奶器等设备 )

3. 存储母乳的冰箱;

4.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加水池、电视机、微波炉、饮水机、消毒柜、储物柜、奶瓶储藏罐、整理箱等物品。

(二)公共场所母婴关爱室的基本配置

1. 桌子、沙发或椅子(至少两把);

2. 电源插座(使用吸奶器等设备);

3. 婴儿打理台;

4. 垃圾桶;

5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加洗手台、饮水机、温奶器等设备设施。

四、母婴关爱室的配套配置

为帮助各单位更好地建立和使用“母婴关爱室”,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各单位免费统一提供如下物品:

1. 带有全市统一标识的“母婴关爱室”铭牌;

2. 粉色遮挡帘(按需配备);

3. 介绍图解母乳喂养和储存有关知识的宣传海报;

4. 放置有关母婴杂志的展架;

5. 母婴知识刊物;

6. 整理箱;

7. 日常应急用品:乳垫、奶袋、奶具清洗剂、纸巾、湿纸巾、免扰挂牌等。

配套配置会根据基层单位要求不定期调整,具体配送物资根据申请审核批次调整,具体详情电话咨询。

五、母婴关爱室运行管理要求

1. 专人管理

母婴关爱室需要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进行清洁打扫,同时对于使用人员建议实施登记制度。

2. 一屋多用

母婴关爱室既可以作为健康教育交流的场所,也可以作为心理调适舒缓的场所,供妈妈们放松心情、调节情绪。

3. 免费物品配发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为登记和申报“母婴关爱室”建设的单位一次性统一免费配发铭牌、遮挡帘(按需配备)、宣传海报、书架等物品,定期配送杂志、乳垫、储奶袋、纸巾、湿纸巾、免扰挂牌等物品。在第一次物品配发到位后,还需补给乳垫、储奶袋、纸巾、湿纸巾、免扰挂牌等物品的单位,请填写母婴关爱室应急物资申请表,通过物流配送即可。

4. 专业支持

为帮助妈妈们增加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等女性特殊生理阶段的有关知识,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将不定期举办母婴知识公益讲座和亲子活动,相关信息将发布在 12351 职工服务网( www.bjzgh12351.org ),有需求的各单位可以实时关注。

六、母婴关爱室的申办、管理流程

1. 申请

对于满足“母婴关爱室”设置标准且有意建立“母婴关爱室”的单位,按照建设成熟随时申报的原则,填写《‘母婴关爱室’登记和申请表》(下载地址: 12351 职工服务网 www.bjzgh12351.org ),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盖章(区县局总公司公章)后报送、传真或邮寄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 审核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和验收。审批合格,方可获得相关配套服务,并纳入工会女职工工作统一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和完善。

3. 物资配发

审批合格后,集中配发物资。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4. 反馈信息

拍摄布置后的母婴关爱室照片。反馈照片要求:拍摄 3 张不同角度的照片。角度一为市总所发放的母婴关爱室门牌摆放或悬挂照片;角度二为物资摆放照片;角度三为母婴关爱室全景照片。然后照片以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用“母婴关爱室反馈 + 单位名称”的格式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

5. 申领补充物资

请各单位确保专物专用,按需索取,杜绝浪费。在集中配发物品到位后,还需补给物资的单位,填写“母婴关爱室应急物资申请表”发送至邮箱,在邮件中注明申请物资的种类、配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请补充物资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第二周开始申请下一季度的补充物资。发放补充物资时间是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开始发放上一季度申请的补充物资。以物流形式配送。

七、联系方式

1. 电子邮箱: szmygas@163.com

2. 联系电话: 83570192 (领取物资)

3. 申报咨询电话: 65592811 65592812

4. 申报传真电话: 65255976

5.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 3

6. 邮政编码: 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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