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

在线申请开放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 ,逾期将不予办理。

二、申请人员范围

从事“教师岗位”工作但至今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任职教师,其中港澳台居民教师可以申请认定,外籍教师目前暂不进行认定。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派遣人员(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不得申请认定。

三、申请条件

1.专业课程考试条件及普通话条件

①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免“三门专业课程”考试及普通话考试。

②除①指定以外的其他人员,须具有上海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心理学概论》(简称“三门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合格成绩证书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2020年9月以前的证书无效)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方可申请认定。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余人员不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需测试的人员统一在学生处进行。

3.体检条件

所有申请人需到上海市教委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无需空腹。体检时间是9月15日至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网上申报后方可体检,体检需提前网上预约。体检时,须带网上下载的“体格检查表”(有照片显示,正反打印),打印必须在10月30日前。体检后,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转交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怀孕者须提供已孕证明方可免拍胸片,其余者不免。体检后十个工作日可上网查询结果,如有疑问,直接联系体检医院。发票保留好,便于查询。

四、申请流程

1.在线申请

2023年9月11日至9月2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并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1)请申请人点击【认定信息填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须在2023年9月11日-20日期间完成),申请完成一天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资料上传(视数据核验结果进行上传,必须在向任职高校递交材料前完成)、预约体检(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12:00完成预约)等后续流程。【认定信息填报】、【上传预约查询】两项操作严格按照先后顺序进行。

2)选择确认点:申请人必须选择所任职高校为确认点。

3)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4)选择考试形式:高校认定仅受理“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不受理“国家统一考试”形式。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博士学位申请人,勾选“免测”项后,须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博士学位证)。

6)学历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每年只能进行2次学历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在填写学历证书信息时慎重填写,仔细核对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学历信息核验失败)。

7)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下载《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并按照核验确认书中的说明及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签名部分必须本人正楷书写,不得以截图粘贴形式完成签名。

8)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9)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或证件真实、准确,申请人将承担由于信息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隐瞒、伪造和个人疏漏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各单位(学院)需要向人事处提供下列材料:

各单位本年有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应成立本单位相关学科的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并将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方案以及测试专家名册必须于2023年9月25日前上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心备案,在9月26日至10月10日自行安排本单位(学院)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要求两名专家在评价表上签字。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将以抽查方式到现场考察测试情况。若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为全博士的单位不需上交此材料,亦不需成立教学能力测试小组。

各单位预报名汇总名册请于2023年7月30日前发至邮箱szk@tongji.edu.cn

3.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证件照:请上传近6个月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只须电子版,无须纸质版(“认定信息填报”和“上传预约查询”两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上传要求:

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②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③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④照片必须显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手机自拍、翻拍旧照。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2)《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进入【认定信息填报】,在网页端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使用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3)《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4)《身份证》: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未能成功调取证照的,须自行将身份证原件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提交复印件。

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电子版证件(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提交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网上报名时系统将自动进行证书信息核验,申请人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提交复印件。博士免。

(6)学历学位证书:系统将对所有学历自动进行学信网在线学历核验,申请人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申请人按照要求上传毕业证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毕业证书遗失的,上传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电子版证书。同时,未通过在线学历核验的,还需上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备案表、认证报告提交原件。

①本科、硕士仅需上传毕业证书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需要上传学位证书。博士需要上传学位和学历两份材料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如果只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则上传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电子版证书。在博士学位公示期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需正式获得博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②2000年之前(含2000年)的所有博士学位及所有的军队院校博士学位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A4大小)。

③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复印件(A4大小);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④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无法进行学信网在线核验,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A4大小)。

⑤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⑦“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 http://www.cscse.edu.cn

(7)教案设计(A4纸,教案设计内容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博士、教授、副教授免)。

(8)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须2名专家签字,博士、教授、副教授免)。

(9)教学任务书(“专业技术类教师、专业技术类思政”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专业技术类教辅”岗位的,须提供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统一使用模板填写,学院审核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申请学科请参照高校申报学科目录,不可任意填写;时间必须包含2023学年)。

(10)人事聘用合同和岗位责任书复印件(“专业技术类教师、专业技术类思政”岗位的教师需提供岗位责任书)。

(11)公积金缴纳证明(请手机随申办上查询公积金截图,上传时不需要盖人事处章。截图显示的单位、个人姓名不得带*号屏蔽。末次缴纳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以后。)。

(12)教师资格信息核验确认书。

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由单位(学院)集中交人事处师资队伍建设中心。逾期者待下一年度申请。

同济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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