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著作人身权的主要内容
【北京京标知识产权】著作人身权的主要内容。
当著作权登记成功后,将拥有人身权与财产权。今天讲解的是这两大权利中的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针对于著作人身权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北京京标知识产权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人身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表权
具体内容包括: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决定作品在何时何地公之于众;决定作品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
2、保护作品完整权
作品是作者思想的反映,也是作者人格的延伸。歪曲、篡改作品不仅损害作品的价值,而且直接影响作者的声誉,因而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3、署名权
(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
(3)决定署名的顺序;
(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
(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修改权
法律赋予作者修改权是对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通常是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进行的不影响作品内容的文字性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对内容的修改,必须征得作者同意。
以上便是关于著作人身权内容是什么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著作人身权不是基于自然人生命现象的法律事实,而是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为法律事实,所以它也不因创作者的生命完结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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