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城市通常是指在一省范围内,综合实力较周边城市强大,经济
辐射力
超出了自身管辖的行政区范围,拥有独特的优势资源或产业且与主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一般在300公里),未来能够带动周边
区域发展
的大城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是仅次于
省会
城市、对
区域经济
发展有带动能力的重点城市。与其它
地级市
的区别就是市委一把手由省委、
省政府
领导兼任。设立省域副中心的目的就是推动区域经济科学、协调快速发展,再造
经济增长极
,减轻省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压力;对省域副中心城市设立的要求就是要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辐射能力。
省域副中心城市
目标制定
到2020年,宜昌、十堰、襄阳均超过
建成区面积
120
平方公里
、
非农业人口
130万人和淋腿笑的大型Ⅱ城市“门槛”。至此,“一特五大”
战略目标
基本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全省的
城镇体系
应当有新的布局和发展思路。人多地广、地域上东窄西宽,而省会武汉又偏于鄂东,客观上需要在西部地区有一两个城市当武汉市的“二传手”。很有必要在发挥武汉这一全省中心城市龙头作用的同时,确立了省域副中心城市。
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襄阳
2003年9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的发展、宜昌要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和周边城镇相对密集、人口与产业较为集中的优势,优化和整合资源,做好
大都市区
发展规划,实现区域内城镇合理分工和基础设施
共建共享
,形成强有力的
群体效应
,更好地发挥其对省域西北部地域和西南部地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5年,宜昌的
GDP总量
已经达到3384.8亿元,实现
地方财政总收入
339.1亿元,求讲禁是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湖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思路和做法,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一些省份也将这一概念应用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
城市发展战略
中。
并不是所有地级以上的城市都能够成为省域或更大区域的副中心城市,要想成为副中心城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
必要条件
:
根据
统计资料分析
,一个真正的副中心城市的
经济总量
不仅应当与周归多妹边城市相比有
相对优势
,而且其经济总量不得低于2500亿元(2016年标准)才有基本资格,否则难以称为省域副中心城市(西部城市除外)。
人口总量
、外来人口数量既反映了当地的经济实力,也反映出该城市的
经济活力
,因此,副中心城市一定是人口规模和
经济规模
较大的城市。
太近,就意味着其难以拥有自己独立的辐射范围,而这是副中心城市成立的前提。中心城市与副中心城市的距离在300公里以上。
比如湖北省的
黄石
市很长一段时间是湖北省第二大城市,大型企业多,但因为与
武汉市
的距离只有80公里,绝对不可能发展成为湖北的副中心城市。又比如
湖南
省的
株洲
市、
湘潭市
都是湖南省的大城市,综合实力都比较强,但因为与省会
长沙
的距离都只有40公里,大树底下不长草,绝对不可局茅连能发展成为湖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按照这个定义,从全国范围来看,大约只有十几个城市能够称得上是标准的副中心城市。
2021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促进
技术密集型产业
向中西部和
东北地区
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
创新要素
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
在中国大陆,具有省域双核或
多核
典型特征的省份有:
东部地区
有广东、
江苏
,
中部地区
有
河南
、
江西
、
湖北
、
湖南
、
山西
,西部地区有陕西、贵州、广西。这些省份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
欠发达地区
除了
省会
中心外均有一个或两个副省核心城市,同是这些非省会城市的副核城市和省会城市分布位置适中且经济水平发展相当好,甚至经济上越超省会城市。从这些城市地理的分布看,其省级副核心城市一般拥有比较好
地理位置
,一般和省会有一辨陵整灶定的距离,其本身的经济交通基础条件比较发达,可以对于一个省域内的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