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清宫体制,后妃应循满蒙联姻或八旗选秀体制入宫,只有蒙古与旗人女子,无民女。但内务府《奏案》、《来文》等材料却记录乾隆皇帝的纯惠皇贵妃、庆皇贵妃、婉贵妃、芳妃、怡嫔与其妹、禄贵人出身民间。她们的入宫途径,应非过去的“南巡说”,优伶是较为确定的一条管道。
依照清宫体制,满蒙联姻与八旗选秀制度是后妃入宫的两种途径。满洲崛起之初与蒙古交往密切,努尔哈赤(1559-1626)、皇太极(1592-1643)与顺治皇帝(1643-1661在位)不少后妃出身蒙古部落,与科尔沁部博尔济吉特氏的婚娅往来尤多。但在康熙朝(1662-1722)以后,满蒙联姻政策改以公主外嫁为主,此后蒙古后妃多出身八旗蒙古,而非外藩蒙古,是后宫体制的一大变革。
清代的八旗选秀有两种形式:每年一次的内务府三旗选秀,与三年一度的八旗选秀。前者是挑选包衣女子为宫女使役;后者是“择其幽娴贞静者入后宫,及配近支宗室”,为后妃的主要入宫管道。但清宫后妃也有内务府包衣出身者。她们可能初以宫女身分进宫,受君王垂青而晋升上位,两种选秀目的不同,结果却很难判然两分。
无论是满蒙联姻或八旗选秀,按此两途,清代后宫理应只有蒙古或旗人女子,不存在民女。顺治十二年(1655),扬州传闻奉旨采买淑女时,顺治皇帝还特意澄清:“太祖、太宗制度,宫中从无汉女。且朕素奉皇太后慈训,岂敢妄行。即天下太平之后,尚且不为,何况今日。”但实际上,顺治皇帝并未遵守“慈训”,甚至“选汉官女备六宫”,其恪妃(?-1667)即出身民间。康熙皇帝为一代英主,后宫民女更多,可考者有顺懿密太妃王氏(?-1744)、熙嫔陈氏(?-1737)、静嫔石氏(?-1758)、穆嫔陈氏、襄嫔高氏(?-1746)与贵人陈氏等。此外,还有许多史册不载,位阶更低的常在、答应也来自民间。康熙皇帝的民人嫔妃多数位号不高,除了密嫔王氏以外,其余在康熙年间都未有册封,杨珍认为民女位号遭皇帝刻意压低,黄一农则从“首重满洲”的族群差异来解释。但笔者认为,入宫时间是更关键的因素。上述嫔妃之中,密嫔王氏入宫较早,育有允禑(1693-1731)、允禄(1695-1767)与允衸(1701-1708)三子,才有机会凭借着皇宠与子贵晋升。其余民女入宫甚晚,得宠时间不长,子女年幼,未得册封,皇帝却已崩逝,是整体位号偏低的主因。
康熙皇帝的几位民人嫔妃中,顺懿密太妃王氏得到较多的研究关注。黄一农认为《红楼梦》中的元妃省亲情节可能以她的经历为母题。该文还论及襄嫔高氏有可能为高士奇(1644-1703)族人,其父高廷秀出任过高士奇幕客。刘小萌探讨顺懿密太妃丧仪时,考证王氏出身民间之外,也另外指出顺、康、雍、乾四朝来自民间的妃嫔有30余人,可见清帝纳民女的做法并不少见,而且迟至晚清,宫中应当仍有民人嫔妃存在。在郭成康的研究里,乾隆皇帝(1736-1795在位)的明贵人(后为芳妃,?-1801)与禄常在(后升为贵人)分别为扬州与苏州籍,芳妃入宫缘由与继后那喇氏(?-1766)被废关系密切。此外,赵玉敏也注意到乾隆皇帝的怡嫔(?-1757)原为民女,与寿贵人(?-1809)为姊妹。怡嫔入宫后,家族入包衣旗,其妹再因选秀入宫,为皇帝宠幸,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晋位寿贵人。此外,笔者也在内务府《奏稿》、《来文》发现乾隆皇帝的纯惠皇贵妃(?-1760)、庆皇贵妃(?-1774)与婉贵妃(?-1807)出身民间。
相较于康熙皇帝刻意压抑汉女的位号,乾隆皇帝的民人嫔妃显得尊崇,甚至有仅次于皇后的皇贵妃。并从上述回顾可见,清宫后妃族群组成复杂,除了蒙古与八旗女子外,的确还有一群来自民间的女子。
1987版《红楼梦》电视剧中的元妃省亲片段
虽是如此,我们对于这些民人嫔妃的身分、背景与入宫后的状况却理解不多。原因之一,与存世的《后妃传》撰述体例有关。在清宫档案开放以前,学者了解清代后妃生平,多仰赖张尔田(1874-1945)《清列朝后妃传稿》、唐邦治(1875-1953)《清皇室四谱》、《清史稿‧后妃传》、国立故宫博物院藏的五种清史馆本《后妃传》,与皇室家乘《玉牒》。但无论是哪一种版本的《后妃传》都有错漏与不全的问题,尤以位阶较低的贵人、常在与答应最为严重。近年来,受惠于宫廷档案的开放,后妃研究有更多推进的可能,但低阶嫔妃的身分仍难完全厘清。宫廷体制与官书档案的限制,是目前后妃研究不易突破之处。
官方记述对于民人嫔妃出身的隐讳,也令人联想到清代旗民通婚的禁令。但实际上,清廷不禁汉军与民人联姻或是旗人娶民女,仅限制旗女嫁给民人。此与旗人妇女人数较少、又有选秀之需有关。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革命势炽,旗民通婚限制才被正式废止。不过,清朝的皇权尊贵,君王意志得凌驾于律令制度,加上旗人原可娶纳民女,因此清宫存在民人嫔妃确实不无可能。但在本文的讨论里,乾隆皇帝多次惩处纳娶民女的旗人官员,本身也不愿张扬宫中民女,令嫔妃娘家入旗,授命江南的包衣亲信看管其娘家族人,体现出皇帝对于旗民通婚一事微妙的心态。因此,旗民通婚在身份、阶层上的差异,政策与实际之间的落差为何?是本文希望讨论的其一议题。
这些民人嫔妃入宫之后,各自际遇不同:婉贵妃、怡嫔与其妹、禄贵人默默无闻。芳妃的入宫虽然传闻与继妃那拉氏被废有关,但她获得的皇宠似乎并未持续。相较之下,纯惠皇贵妃与庆皇贵妃的荣显较为持久,她们诞育或抚育皇子,地位更形巩固。表面上,族群身份并未限制她们的荣宠与发展。但其子女的婚姻、出继、任官却隐隐受到母亲出身的影响,与内务府产生密切的联系。嫔妃家族与其子女发展涉及宫廷政治动向、皇位继承等问题,乾隆皇帝的隐微考虑,则是本文拟欲讨论的另一议题。
《心写治平》画卷中的纯妃(纯惠皇贵妃)和庆嫔(庆皇贵妃)画像。数据源:The Cleveland Museum of Art, “Portraits of the Qianlong Emperor and His Twelve Consorts,” http://www.clevelandart.org/art/1969.31#, accessed May 23, 2019.
近年来,随着宫廷剧的热播,清宫后妃的故事成为街头巷尾的谈闻,但事实上,清代宫闱政肃,向来难窥奥秘。除了出身名门的后妃以外,学界对于清宫嫔妃的身份、家族与生活实貌理解甚少。官方史籍透露出来的讯息,多是宣传话语或君王修齐治平的正面形象,清代档案里却无意间留下这些嫔妃的生平细节。她们虽然不是宫廷要角,但本文希望经由追查她们的故事,一窥清代后宫的管理体制、嫔妃娘家与宫中往来的实况、皇帝对于满汉通婚政策的心态与立场,由此探究十八世纪性别政治与族群关系的复杂图景。
热播清宫剧中的纯妃形象
民人嫔妃的身份与旗籍
考察清宫后妃生平,清代的皇室家乘《玉牒》,唐邦治《清皇室四谱》、张尔田的《清列朝后妃传稿》、国立故宫藏五种清史馆本的《后妃传》是研究者容易接触到的材料。但这些后妃传内容粗略,还有书写体例的限制,以致无论是哪一种版本的《后妃传》纪录都不够全面。
《玉牒》对后妃的记载非常简单。笔者所见的版本有二:其一,是收录在《清代谱牒数据》中的《小玉牒》,内容包括:男直格档、女直格档,横格档,还有部分满文玉牒,涵盖宗室与觉罗子孙。《小玉牒》并未专载后妃资料,除了从皇子、女资料勾稽其生母以外,很难掌握后妃的完整资料。
1938年时,满洲国最后一次修纂《玉牒》,后来以《爱新觉罗宗谱》之名出版。该书共有八册,全汉文,仅有宗室横格档,末册《星源集庆》载明皇帝直系子孙与后妃等人传记,是笔者所见的第二种《玉牒》。但《星源集庆》的后妃传记也很简单。举例而言,从裕陵规制可知乾隆皇帝后妃至少有41人,《星源集庆》却仅载录29名后妃讯息,尚有12人的资料不明。
检视其他版本的《后妃传》,缺漏情况依旧存在。同样以乾隆皇帝的后妃为例,唐邦治的《清皇室四谱》著录29名后妃,人物或内容与《星源集庆》高度相似。唐邦治为清史馆协修,主修表谱,因“获见《玉牒》,独成《清皇室四谱》,出版于中华书局,为世所重”。从数据的相似度与延续性推测,唐邦治所见的《玉牒》应当就是《星源集庆》。张尔田《清列朝后妃传稿》的成书也与其任职清史馆的背景有关。入馆之后,他续补吴昌绶(1867-?)未完的《后妃传》,但成编的《后妃传》未收录进《清史稿》,后另以《清列朝后妃传稿》之名刊印。《清列朝后妃传稿》载录乾隆帝后妃28名,少了寿贵人,瑞贵人则附于鄂贵人之后,人物虽略少于《清皇室四谱》,但张氏广泛摘采官书,以小注形式考证后妃身分,内容详尽,获得颇多推崇,方苏生指出:“(张着)一以官书档案为主,兼采私着之可信者,文直事核,方之毛氏(按:毛奇龄,1623-1716),殆有过之。”
除了上述已出版的《后妃传》外,国立故宫博物院还有五种未刊清史馆本《后妃传》。但这五种未刊本《后妃传》缺漏更多,讯息有限。同样以乾隆皇帝的嫔妃为例,清史馆本一《后妃传》是张尔田《后妃传》的初纂版,内容略于刊印本,记27名后妃传记,不见瑞贵人与寿贵人。清史馆本二《后妃传》是后来的《清史稿‧后妃传》,作者是金兆蕃(1869-1951)。此本仅录19名后妃,嫔位以下空白,唯有晋位太妃者才稍被述及,或以寥寥数语述及生育子女的妃子。清史馆本三、四、五的作者都是奭良(1851-1930),但内容更略。清史馆本三仅记14名后妃,嫔位以下失载。清史馆本四、五的内容相同,均载录16名后妃的数据,顺妃、婉妃与嫔以下10名女子“以上俱无出,可不书”,故仅存名号,无传记,得见没有诞育皇嗣的嫔妃是失去国史载录资格的原因之一。
虽然《清皇室四谱》与《清列朝后妃传稿》比五种清史馆本《后妃传》更加丰富,但无论是哪一种版本的《后妃传》,均未述及乾隆皇帝的全体嫔妃,低阶的贵人、常在、答应经常缺位,甚至部分清史馆本《后妃传》的嫔位也一并失载。值得说明的是,诞育皇嗣虽是国史载录的标准之一,却非绝对,张、唐著作中“无出”也有立传者。但从《后妃传》的书写体例可以推知,禄贵人在各个版本《后妃传》俱不存,极可能是因为她的位号太低,也不曾诞育子嗣之故。
虽然有所缺憾,《后妃传》仍是我们定位清宫后妃出身的初步依据。下文以内容较为丰富的《清皇室四谱》为例,罗列本文探讨的几位嫔妃数据,笔者将考订其中一些人的身分,并继续探讨《后妃传》的体例问题:
皇贵妃苏氏,亦称苏佳氏,苏召南女。雍正时入侍高宗藩邸,(雍正)十三年生皇三子赠循郡王永璋。高宗登极,赐号纯嫔。乾隆二年十二月册晋纯妃。八年生皇六子质庄亲王永瑢。十年生皇四女和硕和嘉公主。十年十一月晋纯贵妃。二十五年庚辰四月,晋纯皇贵妃,旋于是月十九日卒,谥号纯惠皇贵妃,葬裕陵旁,称纯惠皇贵妃园寝。
赠庆恭皇贵妃陆氏,陆士隆女。初赐号为贵人。乾隆十六年六月册封庆嫔。二十四年十二月晋庆妃。三十三年十月晋庆贵妃。三十九年甲午七月十五日卒。嘉庆四年正月仁宗以常受抚育恩,追晋庆恭皇贵妃。
婉贵妃陈氏,陈廷璋女,生于康熙五十五年丙申,雍正时赐侍高宗藩邸。乾隆初赐号贵人,十四年四月册封婉嫔,五十九年十二月晋婉妃。嘉庆六年于寿康宫位居首,四月仁宗晋尊为皇考贵婉太妃,十二年丁卯二月初二日卒,年九十有二。
芳妃陈氏,亦作陈佳氏,陈廷伦女。初入宫赐号为贵人。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册封芳嫔。嘉庆三年十月仁宗奉太上皇帝勅旨,晋尊为芳妃。六年辛酉八月三十日卒。
怡嫔柏氏,亦作柏佳氏,柏士彩女。乾隆初赐号为贵人,六年十一月册封怡嫔,二十二年丁丑卒。
寿贵人柏氏,初充常在,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赐号寿贵人,嘉庆时仁宗尊为寿太贵人。十四年己巳二月二十一日卒。
本文讨论的七名嫔妃中,纯惠皇贵妃、庆皇贵妃、婉贵妃、怡嫔的身分殆无疑义,禄贵人因无数据而无法并举,需要辨析的是郭成康讨论的明贵人是否就是后来的芳妃,怡嫔之妹是否等同寿贵人?
根据乾隆五十八年(1793)的入旗清单,尚未晋升为贵人的明常在胞兄为陈济,可知其母家姓陈。乾隆皇帝后宫中有两位陈姓嫔妃:婉贵妃与芳妃。婉贵妃是“雍正时赐高宗藩邸”,她入宫甚早,不可能与乾隆三十年(1765)继后纳喇氏的事件有关,故推测档案中的明常在应当就是后来的芳妃。
此外,赵玉敏将同为柏姓的寿贵人视为怡嫔之妹,但此说恐怕还要更多的验证。因为乾隆年间另有一位白(柏)贵人活到嘉庆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1808年6月19日)才薨逝。这位白太贵人在档案里也会混写被成柏太贵人,极可能也是柏姓或白姓。在清代档案里,贵人以下的嫔妃位号、称号并不规范。例如:本文讨论的禄贵人是陆姓,名称就经常“禄”或“陆”混写。书写的不规范与“嫔”位以上才经礼部册封,再择定封号的体制相关。贵人以下因未有正式封号,称号紊乱不一。这位白(柏)太贵人薨逝时间与寿太贵人相近,两人可能同时在内廷生活,但谁才是真正的怡嫔之妹?碍于宫廷簿册等材料尚未公布,只能暂时存疑。本文姑且将寿贵人的资料一并罗列,但下文讨论为求谨慎,仍以怡嫔之妹柏氏称之。
按清代后宫体例:皇后以下,“皇贵妃一位,贵妃二位,妃四位,嫔六位,……贵人、常在、答应俱无定位。”后妃等次体现在传记的详略程度。《清皇室四谱》的笔法主要是:位号、后妃姓氏、父亲名、入宫身分、位号封赠与生育子女的时间。多数嫔妃仅录贵人以上的位号,常在、答应以下著录与否,随意性甚大,此与《后妃传》“从其后封”的体例有关。所谓的“从其后封”,指的是史家撰写《后妃传》时更着重后妃后来晋封的身份,早期位号经常不录。奭良撰写《后妃传》时指出:“(鄂贵人西林觉罗氏)此无出,可不书。即书应从其后封,兹存常在之名,以资考订。”鄂贵人在嘉庆三年追封贵妃,因未诞育皇嗣,原可不录于《后妃传》,故其“常在”身分只是史家考订的存笔,贵人以上的封号才是《后妃传》的撰述重点。
《后妃传》“从其后封”的体例可能受《玉牒》纂修的影响。乾隆二十二年(1757)修纂《玉牒》时,礼部向内务府要求查明:“乾隆十二年以后加上皇太后徽号,册立皇后,册封妃嫔等封号年月日期先行咨覆外,至妃嫔母家姓氏、职名及晋封贵人年月一并行查内务府。”可见在纂修《玉牒》时,就仅标注贵人以上的位号,常在与答应一般不录。《玉牒》是民初史官编纂《后妃传》的重要材料,一旦《玉牒》不记,后修的《后妃传》也更略,更严重的是资料的错漏。举例而言:唐邦治记芳妃“初号”为贵人,忽略了她曾为常在。这些错误虽然微小,却容易令人误判嫔妃的入宫身分与时间,进而核实其真正身分。
《后妃传》一般不会标明嫔妃的族群身分或旗籍。加上这些嫔妃的父亲均无职,更难定位其族群身分。虽然《清皇室四谱》载纯惠皇贵妃、芳妃与怡嫔为“某佳氏”,推知应为旗人。但“某佳氏”也有可能是抬旗后封的姓氏,而非本姓。实际上,从乾隆五十八年(1793)的内务府《奏案》可知,这些民人嫔妃的家族经历“由民入旗”的身份转变,情况更为复杂,这份档案详情如下:
乾隆四年庄亲王奏请奉旨入旗。纯惠皇贵妃之兄苏鸣凤等一户现有人丁:苏鸣凤之侄元琳现任员外郎,苏鸣凤之侄孙松龄现任委署苑副,松龄之子富住现任笔帖式。金玉现任笔帖式。
乾隆七年傅恒奏请奉旨入旗。宜妃之父柏士彩等一户现有人丁:柏士彩之子柏永瑞现任吏目,孙柏华山闲散,柏华书闲散,柏华伦闲散,曾孙克升额闲散,克蒙额闲散,成善闲散,利格闲散,成德闲散。
乾隆二十二年阿里衮、傅恒奏请奉旨入旗。庆贵妃之父陆士龙等一户现有人丁:陆士龙之子奇宝现系披甲人,孙嵩龄现系柏唐阿,曾孙祥福,闲散。
乾隆四十三年福隆安传奉旨入旗。明贵人之兄陈济一户现有人丁:陈济现系披甲人,子文柏幼丁。
乾隆五十四年福长安传奉旨入旗。禄贵人之姊陆氏之夫周森一户现有人丁:周森之子周发现系披甲人,周煜现系披甲人,孙宁河现系披甲人,长河幼丁,太河幼丁。
这是一份简略的入旗清单,从中可以注意到几点:第一,纯惠皇贵妃、怡嫔(此档错写为宜妃)、庆贵妃、芳妃、禄贵人的家族分别在乾隆四年(1739)、七年(1742)、二十二年(1757)、四十三年(1778)、五十四年(1789)时,由内务府总管庄亲王允禄、傅恒(1721-1770)、阿里衮(1712-1769)、福隆安(?-1784)、福长安(?-1817)奏请“奉旨入旗”。换言之,这些嫔妃原非旗人,乃经皇帝特旨,家族才奉旨入为旗籍。第二,嫔妃娘家入旗时间与其入侍时间并不一致。例如:纯惠皇贵妃在藩邸时期入侍,却迟至乾隆四年册封纯妃时,家族才随之入旗。对照前述的小传,其他几位嫔妃也有类似的情况。第三,嫔妃的入旗家人主要是直系亲属或兄弟家户,禄贵人却由姊夫一家入旗,显得特殊。这与禄贵人的娘家人丁单薄,只有姊妹相依之故,后文将再详论。
从行政程序来看,五名嫔妃家族“奉旨入旗”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办理,是入内务府三旗,而非一般的外八旗。根据乾隆五十八年内务府《奏案》中嫔妃家族与旗籍档案,核查隶属单位后,列表如下:
乾隆年间民人嫔妃的家族与旗籍。资料出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务府奏案》;铁保等编纂,李洵等点校,《钦定八旗通志》(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卷3,页52、55、57;卷5,页92;卷7,页131。
五名嫔妃的娘家人在入旗之后,分属内务府三旗的旗鼓佐领与管领之下,这样的安排饶富深意。内务府的旗鼓佐领的人员是汉姓包衣。纯惠皇贵妃、庆皇贵妃与怡嫔娘家被编入旗鼓佐领,暗喻其原为汉人的身分,才会拨隶于文化、语言更为相通的旗鼓佐领。在内务府的阶层组织中,佐领与管领是性质截然不同的单位。《听雨丛谈》有言:“内务府三旗,分佐领、管领。其管领下人,是我朝发祥之初家臣;佐领下人,是当时所置兵弁,所谓凡周之士不显亦世也。”内务府包衣佐领与管领不仅起源不同,各有职分,所挑的差事互不相涉。清初管领下人在婚姻、法律上受到较多限制,地位似乎又比佐领下人略低。因此,若可从管领擢升佐领,也属于“抬旗”的一种。举例而言,乾隆皇帝的仪嫔黄氏(?-1735)原为“高宗藩邸格格”,属管领下人。皇帝即位之后,她被封为嫔,母家也从管领拨归本旗佐领,与慧贤皇贵妃(?-1745)娘家的抬旗事务一同办理。由此看来,芳妃与禄贵人娘家在入旗之后隶属管领下人,隐约流露出乾隆皇帝较不重视其母家的心态。毕竟从前引的人丁清册来看,芳妃与禄贵人的母家人丁稀微,家族出身恐怕也不是太高。
另外说明的是,婉贵妃的家族并未出现在上述的入旗清单上,笔者是在乾隆二十二年内务府回复礼部的咨文发现她的娘家“系汉人”。该年十月,礼部为纂修《玉牒》咨文内务府,请求查明嫔妃的娘家姓氏、职名等讯息。内务府先是回复:“再婉嫔、庆嫔、颖嫔、忻嫔俱非内务府佐领管领下之人,无凭可查等语。”礼部只好再度行文内务府。至该年十二月时,内务府总算回复礼部的咨文:
今准内务府咨称查得:裕贵妃之父,原催总耿德寅,系内府镶黄旗富拉他佐领下汉军。庆嫔之父闲散陆世龙,系内府镶黄旗英廉佐领下汉军。婉嫔母家姓陈,系汉人,伊之名字另行查明咨送。……除将查明裕贵妃并庆嫔父家姓氏职名先行咨覆玉牒馆外,其婉嫔之父职名俟内务府查明到日,再行咨覆。
庆皇贵妃的娘家推测约在该年十月至十二月间入旗,内务府才会“从无到有”地生出陆家的资料。值得注意的是,婉贵妃母家尚未入旗,依旧“系汉人”,内务府才会无据可查。
婉贵妃是“雍正时赐侍高宗藩邸”,她入侍乾隆皇帝许久,未生育皇嗣,位号升迁极慢,受宠程度可能不如其他嫔妃。乾隆十四年(1749)时,她首度受封为婉嫔。至五十九年(1794),皇帝打算退位了,才进封为妃。前引乾隆五十八年(1793)的奉旨入旗清单未列名她的家族,推测陈家在乾隆年间一直没有入旗。至嘉庆六年(1801)时,她受封为婉太贵妃,册宝尊称她为“陈佳氏”,可能迟至此时,家族才入为旗籍。
上述几位嫔妃及其娘家奉旨归入内务府三旗,也体现她们与一般旗人后妃身分的差异。清宫后妃的旗籍不乏因“抬旗”而变动,《听雨丛谈》指出:“下五旗满洲,或皇后、皇贵妃母族,例得抬入上三旗;若大臣建立勋劳,亦有奉旨抬入上三旗。至蒙、汉军大臣着有功绩,或拨入本旗满洲,或抬入上三旗满洲;及内务府人拨入外三旗满洲佐领,皆随时出于特恩,不在定例。”清代许多出身包衣、下五旗的后妃,因抬旗特恩,家族身份变更成上三旗满洲,得以更尊,前述的慧贤皇贵妃即是一例。但相较之下,纯惠皇贵妃、庆皇贵妃、芳妃、怡嫔与禄贵人的娘家却是奉旨“入”内务府三旗,却与包衣后妃“抬出”内三旗型态差异极大,八旗制度的等差体系除了证明她们原非旗人的身分之外,也呈现出后妃家族的族群差异地位。
嫔妃们的来历与宫廷管理模式
定位这些嫔妃的民女身分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她们的来历与背景为何?虽然线索有限,但档案里的只字词组,仍可一窥部分嫔妃家人的籍贯、家庭等数据,以及乾隆皇帝如何透过内务府包衣管理这些民人亲戚的立场与态度。
纯惠皇贵妃与婉贵妃都在宝亲王时期入侍藩邸。纯惠皇贵妃的来历不得而知,婉贵妃是“雍正时赐侍高宗藩邸”。事实上,清代因不禁旗人娶民女,皇子或近支宗室府娶汉女为妻妾十分普遍。杜家骥梳理《玉牒》的男直档时,列举数十个爱新觉罗家族婚配民女的例子,时间跨度从努尔哈赤到光绪年间(1875-1908)。因此,苏氏与陈氏在乾隆皇帝的藩邸时期即已入府,在当时可能一点也不奇怪。
乾隆四十年(1775)时,发生十一阿哥(即后来的成亲王永瑆[1752-1823])府中殷姓女子家人来访一事,证明不仅在宫中,皇子藩邸也存在民人女子。该案的诸多细节与本文主旨相合,兹摘录如下:
奴才舒文谨奏为钦奉谕旨事。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十日,兵部火票递到尚书公福隆安传谕内开:乾隆四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上谕:从前赏给十一阿哥使唤之殷姓女子,其母兄再来京,投至府中,当经阿哥交出。询之据称想念伊女,到京探望,今知在阿哥府内,可以放心,即拟料理回家等语。此等赏给阿哥女子非有名号,自不便归入内务府旗分,给以养赡。但伊等或因其女在阿哥府内,即视为荣贵,倚恃生事,此风断不可长。今既讯无别项情节,祇需遣回本籍,无庸查办,着传谕舒文,于伊等到家后留心察访,如果安分营生,原可听其自便。倘稍有倚藉阿哥名目,借端滋事之处,即应照例治罪。从前安宁、普福于此等事每意存容隐,致获罪咎,此舒文所深知者,务须引以为戒,毋得少存姑息。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钦遵奉旨传谕等因。奴才伏查,殷姓居住苏州府常熟县地方,其家稍可自给,平素尚属安分,本年进京之处,奴才实未得知。现在专差密访,知其尚未到苏,俟伊等到家,奴才谨遵圣训,留心察访,如果安分营生,听其自便。倘敢稍有倚恃滋事,不安本分,奴才察访得实,即遵旨奏闻。从前安宁、普福俱以容隐获咎,奴才素所深知,悉断不敢稍存姑息,复蹈前辙,自取罪戾,有负圣主教诲成全之至意,所有奴才奉到谕旨遵办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祈睿鉴,奴才谨奏。览。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三日。
具奏人舒文为苏州织造兼管浒墅关监督,他的报告中提及原籍常熟县的殷姓女子生活在宫中,后被赏赐给十一阿哥使唤,才归入阿哥府。殷姓女子为何入宫,不得而知,但她的际遇可能与纯惠皇贵妃、婉贵妃极为相似,只是宝亲王后来成为乾隆皇帝,苏氏与陈氏因而获得嫔妃的位号,走上不同人生机缘。此外,上谕还提及“此等赏给阿哥女子非有名号,自不便归入内务府旗分,给以养赡”。可见“有名号”是民女入旗的基本资格,但非绝对,前述婉贵妃的情况即是一例。再者,乾隆皇帝提到“从前安宁、普福于‘此等事’每意存容隐,致获罪咎”。警告舒文不可重蹈覆辙,说明“此等事”不只发生过一次。
安宁、普福或舒文是十八世纪常任织造、盐政、榷关等重要税差的内务府包衣。身为皇帝的包衣家人,他们长年行走内庭,与皇帝关系亲密,深悉君王的想法与性格,成为照管民人嫔妃家人的主要人选。而这样的作法在康熙朝已有前例。康熙四十八年时,出身江苏的王嫔(即前述的密嫔王氏)之母病故,即由苏州织造李煦向宫中奏报相关消息,而非地方官员。
在乾隆初年,专责处理“此等事”的内务府包衣的确以驻派苏州的安宁(?-1762)与图拉(?-1751)为主。安宁是内务府正黄旗人,初为拔贡生,后以哈哈珠子挑为侍卫。乾隆四年,安宁外派苏州织造兼任浒墅关监督,来年擢升江苏布政使,仍管织造与关务。乾隆皇帝说过:“安宁原系侍卫,在内行走,随侍有年。因其颇能向上,犹可造就,用为江苏布政使。”可见他颇受皇帝信赖。但在乾隆十三年(1748)时,安宁因举孝贤皇后丧事不哀,复“罔顾官箴,置本处女子为妾”而遭谴,回侍卫上行走。返京后,他又遭巡抚策楞(1706-1756)与织造图拉奏参侵蚀关税,被查封家产。乾隆皇帝复宽免死罪,派其往热河效力。乾隆十七年(1752),安宁赏内务府佐领衔,复管苏州织造兼浒墅关税务。“二十二年因失察家人舞弊,降内务府主事,仍革职留任。”四年后,他再度升任为江苏布政使,兼管织造与关务。来年,皇帝赏予总管内务府大臣衔。但乾隆二十七年九月,他再因管关家人侵蚀关税,遭陈宏谋(1696-1771)弹劾,削去所有职衔,不久后过世。
图拉原在内务府造办处当差,在乾隆五年至十六年间(1740-1751)外派苏州,任织造兼浒墅关监督。他与安宁的关系非常微妙,两人因在同城,必须协作。但乾隆皇帝也经常要求图拉打听安宁动向,彼此监视制衡。例如在乾隆十三年时,皇帝密谕图拉调查安宁买妾情况。图拉覆奏指出,安宁自乾隆八年(1743)以来持续在江宁、杭州、苏州购买女子,部分留用,部分送人。购买民女侍妾是安宁在乾隆十三年受谴的原因之一,加上图拉与策楞又参他侵蚀关税银两,安宁险些论斩。两人互动的紧张与对立,亦是可想而知。
安宁与图拉同为外派苏州的内务府包衣,虽有嫌隙,在照管苏州嫔妃娘家一事上却得同舟共济,一起合作。乾隆六年(1741)五月时,乾隆皇帝透过怡亲王弘晓(1730-1788)传谕安宁:“内廷一位主儿姓柏,祖籍苏州,着织造处访问伊父母来京相见。若寻着时,即便着人照看送赴来京,或伊年老令子弟跟随一人来亦可。不过看望,并非来京居住,回去时仍令伊等约束,不可在外生事,密之,钦此。”依照清宫体制,“内庭等位父母年老,奉特旨入宫会亲者,或一年,或数月,许本生父母入宫,家下妇女不许随入,其余外戚一概不许入宫。”当时柏士彩(1672-?)年已69岁,符合“年老”的要求,可入宫会亲,但皇帝却要求安宁“密之”,不可声张,恐怕与柏氏的出身有关。安宁接旨后回复:“奴才等到任之初,即闻知伊等在苏居住,恐万一有声张多事之处,着人密访。伊等亦实知谨饬,安分生理,未敢多事。”安宁接任苏州织造是乾隆四年,一到任就「闻知”怡嫔家人的事,推测怡嫔早在此前已经入宫。
据安宁另一份报告,乾隆六年赴京的柏家人员有:柏士彩、柏妻范氏、长子柏永吉、媳王氏、长孙女、次子柏永庆、次女与三女,共8口。这份名单违反“其余外戚一概不许入宫”的原则,也与上谕中“令子弟跟随一人来亦可”的期望不同,却得到特许,顺利上路。但柏家此次赴京,确如谕旨所言,“不过看望,并非来京居住。”同年十月,柏士彩等人回苏。安宁在苏州购买住房30间,供其家口十七、八人生活,每月再给20两的盘缠银。此外,安宁“恐其因内庭走过,在外夸耀,是以于伊等初到接见时,即严加教戒,并密令人在伊住居方近查访。”“是以即将伊子唤进内署,严行申饬,并谕以不比外人不好,即可以在内署责处。此后伊等益加畏惧。“折中”“伊子”指的是柏士彩的长子柏永吉。安宁特别担心他“少年心志未定,恐其在外交游荡废,益属甚非体统,且终虑倚恃内庭,以致声张。”安排他进浒墅关帮管账目,若非家中有事,“不许擅自出署”或请假。
乾隆六年柏家人可能进京两回,该年十二月,安宁再送亲丁11名,口仆男妇9名到京。此次未见柏家主要人物赴京,但柏家却在此时奉旨入旗,内务府拨予柏永吉、柏永庆每人披甲3两钱粮米石,另有住房61间;地7顷,每年可得租银2百20两;还有取租28间,每月可得租银10两,“以资养赡。”从前述家口资料可知,柏士彩长子永吉为监生,家中还有亲丁、男仆,绝非地方寒素人家。
即便安宁如此小心谨慎,怡嫔的母亲范氏与路人发生的纠纷,仍让图拉与安宁险遭问责。乾隆八年五月十一日,柏家三度由京返苏,范氏随即乘轿返归娘家。路经吴县时,轿夫碰撞居民沈四的幼孩,沈四之妻金氏与轿夫口角,还与范氏撕扭,闹上吴县衙门。柏士彩往告安宁。在安宁的压力下,知县姜顺蛟拘提沈四夫妻,将沈四“重责三十板”。柏士彩又续告范氏遗失金簪与珠子,要求将沈四收监。图拉发现事情即将一发不可收拾,沈四可能因“追赔不起,势必有性命关连,致滋物议。”赶紧与安宁商量,反复开导柏士彩,“柏士彩方允寝息”,沈四也被释放回家。事情解决后,图拉才向乾隆皇帝报告,幸好乾隆皇帝“不加罪谴”,只要求柏家赴京,故柏家一行人于八月十二日北上,自此定居北京,不复返苏。
安宁在江苏待的时间很长,除了柏家之外,他也照管过庆皇贵妃陆氏的家人,并因“有负职守”,遭到惩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九月,庆皇贵妃之父陆士龙捐纳县丞,欲赴部候选。安宁认为“捐纳县丞,似非在地方生事可比,祇行奏明,遂令其赴部。”乾隆皇帝闻知后,责备他“失于觉察,致伊凂人代捐官职,及至闻知,又复不能阻其赴补。”安宁惶恐之下,自请革职回京当苦差。最后被降为内务府主事,仍留织造任,以为薄惩。
乾隆皇帝希望嫔妃家人低调生活,不得生事,标准却主观模糊,无法“善体上意”的安宁因此受罚。事实上,若另据柏家的入旗清册,发现柏家在乾隆年间任官者并不少。例如:柏士彩次子当过「山东平原县知县”;柏台长子柏华宝出任过“山西试用理问”;柏士彩三子柏永瑞是“山西吏目”。可见乾隆皇帝并不反对这些嫔妃的娘家人任官。但乾隆二十二年陆士龙捐官却挑动皇帝的敏感神经,可能是基于两个原因:第一,该年是皇帝的第二度南巡,时机特殊,乾隆皇帝担心陆士龙藉此生事。南巡与强化嫔妃娘家的管理关系密切,后文探讨芳妃、禄贵人娘家的管理模式时,得见皇帝同样的考虑。第二,安宁传稿记其乾隆二十二年因“失察家人舞弊”降为内务府主事,但实际上,他的降职与陆士龙捐官案关系密切,也是上谕所言“安宁、普福于此等事每意存容隐,致获罪咎”的真正原因。涉及陆士龙捐官案的另一名内务府包衣普福(1707-1768)时为两淮盐政,他“敛资帮助”陆士龙捐官,推测此事涉及盐商的资金网络。乾隆皇帝多年后提到:「直至安宁知事难容隐,始行奏闻,则其徇情掩饰,已可概见。”普福因此也被革退两淮盐政,降补内务府主事,改任淮安关监督。
陆士龙捐官案引发乾隆皇帝的不安,乾隆二十二年十月,庆皇贵妃的娘家父母、兄弟与侄子、侄女共15人,另有亲丁15名、仆人男妇23名也悉数赴京,并照柏士彩例入旗。内务府拨给陆士龙的四个儿子每人披甲3两钱粮米石,涿州地7顷85亩,每年可得租银264两;正阳门外西河沿取租房,每月可得租银12两1钱。此外,崇文门内苏州胡同75间官房中,拨出43间提供其家口居住。陆家北上与入旗正好赶上该年朝廷纂修《玉牒》,前述内务府与礼部的文牍往来适巧证明该家族“由民入旗”的身分转变。
“敛资”投资陆士龙的普福也是乾隆朝前半叶活跃的内务府包衣,从乾隆十六年(1751)开始,他长期出任两淮盐政,能力又好,是皇帝非常信任的包衣家人。乾隆皇帝说过:“普福从前屡获罪愆,朕复加恩用为两淮盐政,若论办理盐务,较高恒自更谙练。”但乾隆三十三年(1768)时,普福涉入乾隆三大案之一的两淮盐引案,因侵蚀商人余息银遭革职,自此失势。但他以盐政身分驻扎扬州时,除了资助陆士龙捐官外,也照管过扬州籍的芳妃家人。根据乾隆四十三年(1778)两淮盐政伊龄阿(?-1795)的报告,芳妃有一名兄长陈浩“向在扬关茶行代客办理投报税课,每岁辛工可得百余金,以资养赡,守分安静。从无滋事。”乾隆皇帝说过:“想此人必系普福管理盐政时,荐伊在扬关管事”的安排。
出身扬州的芳妃,娘家人是由两淮盐政与淮安关监督照管。乾隆四十三年闰六月,乾隆皇帝透过福隆安传谕给苏州织造舒文、两淮盐政伊龄阿与淮安关监督寅着:“明贵人之兄陈济来京具呈,恳求当差。看来此人系不安本分之人,若驱令回籍,不免招摇生事等语。”考虑之下,乾隆皇帝决定将“陈济留京赏给差使安插,不许在外生事。”在同一份档案里,皇帝也阐述他对待这些民人姻亲的立场:
朕于宫眷等亲属管束极严,从不容其在外滋事,恐伊等不知谨饬,妄欲以国戚自居,则大不可。凡妃嫔之家,尚不得称为戚畹,即实系后族,朕亦不肯稍微假借,况若辈乎?
乾隆皇帝命伊龄阿调查芳妃的扬州亲属,“如陈济之兄在扬尚属安静,不妨仍令其在关管事,如有不安本分,及借端生事之处,即当退其管关,交地方官严加管禁,不可稍微姑容,致令在外生事。”当时朝中正在筹备南巡,皇帝特地要求:“至四十五年朕巡幸江浙,不可令此等人沿途接驾,混行乞恩。”同一份奏折里,乾隆皇帝也要求舒文调查:“陆常在系苏州籍贯,其有无亲属人等,亦当详悉查明,严加管束,四十五年南巡时亦不可令其接驾乞恩。”最后,皇帝也责备寅着:“陈济素非安分之人,寅着在两淮盐政任内,岂无见闻,乃并未预为访查,严行管束,至令赴京具呈,足见寅着诸事漫不经心,办理不善之处,着传旨严行申饬。”芳妃娘家兄弟的管理涉及数任两淮盐政,寅着的处理方式显然最不得皇帝的满意。
伊龄阿接旨后,认为陈济既已留京,妻子也不便留在扬州,故在八月中旬,雇船将许氏送进京,交由内务府总管福隆安处置。至于乾隆皇帝十分在意的陈浩,向来“守分安静,从无滋事。”伊龄阿再三保证:“奴才仍不时稽察,资其生计俾得仰荷皇仁衣食充裕,自不敢非分有沿途接驾,混行乞恩之事。”乾隆皇帝接受伊龄阿的安排,惟在照料生计旁写下朱批:“照旧足矣,不可复多与。”
管理禄贵人的娘家是苏州织造舒文的责任。乾隆四十三年,舒文到京陛见,乾隆皇帝交代他:“陆常在有无亲属,酌量安顿,既不可使之失所,亦不可至令招摇滋事。”舒文回苏后调查上奏:“陆常在现有亲母缪氏,同已经出嫁之长女并外甥女三人相依居住,此外并无亲属,平日亦颇安静。”也向皇帝保证:“将来四十五年圣驾南巡,奴才自当专人管束,断不致令接驾乞恩。”舒文前两年才处理过殷姓女子一案,深悉安宁、普福与寅着管理不当的前例,管束禄贵人家人极为小心,或因如此,别无他事。
从上述的宫廷管理措施还可以注意两点:第一,乾隆皇帝并不积极管理这些民人姻亲。只要安静度日,即便他们入旗,仍可回归原籍。除非遇到“难以约束”的情况,才会被送京定居。但入旗时间一久,这些民人姻亲逐渐适应旗下体制。兹以乾隆年间最早入旗的纯惠皇贵妃与怡嫔家族为例:
正白旗七十四佐领下查得本佐领乾隆四年奉旨入旗当差,纯惠皇贵妃之兄苏鸣凤、苏嘉凤赏给披甲钱粮俱故,伊侄孙苏松龄现当委署苑副,苏松龄之长子笔帖式福住、次子笔帖式金玉,苏松龄之堂叔元琳现任员外郎,此外并无人口是实。为此佐领七十四、骁骑校李云龙、领催七十九仝保。 乾隆五十八年正白旗七十四佐领下查得现任员外郎元琳,父苏嘉凤故。 现当委署苑副松龄,父苏元龙故,未入旗。祖父苏岐凤未入旗故。苏鸣凤现绝嗣故。松龄之子笔帖式金玉、福住,此外并无幼丁。为此佐领七十四、骁骑校李云龙领催七十九仝保。
正黄旗通源佐领下查得本佐领下宜品娘娘于乾隆七年奉旨入旗,于二十二年五月薨逝。常在娘娘于乾隆十年进宫,父柏士彩于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病故,嫡母范氏于乾隆二十四年二月病故,生母张氏于五十四年八月病故。柏士彩长子原任造办处郎中兼佐领,永吉于五十二年十月病故。柏永吉长子披甲人柏华封于五十五年五月病故。柏华封长子克升额,现年二十一岁。次子克蒙额现在十七岁。柏永吉次子闲散人柏华山,现年二十二岁。柏士彩次子原任山东平原县知县柏永庆,改名柏台,于四十七年二月病故。柏台长子原任山西试用理问柏华宝,于五十一年十一月病故。子成裕于五十三年三月病故。柏台次子柏华玉于五十四年二月病故,子闲散人成善现年七岁。柏台三子柏华书现年三十一岁,子利格现年六岁。柏台四子柏华诗于五十二年四月病故,子闲散人成德现年四岁。柏台五子柏华伦披甲人,现年二十一岁。柏士彩三子现任山西吏目柏永瑞现年四十四岁,子闲散人柏华文现年七岁。为此佐领通源、骁骑校常顺、领催文昭仝保。现有人丁七口。
乾隆四年时苏家入旗者,除了纯惠皇贵妃的兄弟苏鸣凤、苏嘉凤之外,还有堂兄苏岐凤这三支。岐凤与其子苏元龙均已亡故,由其子松龄入旗。鸣凤与嘉凤的披甲钱粮由皇帝赏赐,与柏家、陆家的情况类似。经过五十余年的人口繁衍,苏家或在内务府体制下挑补到五品至八、九品不等的员外郎、委署苑副、笔帖式等职缺,已经适应旗下体制。
柏家档案中的“宜品娘娘”为怡嫔,“常在娘娘”为其妹柏氏。原被安宁视为麻烦人物的柏永吉迁居京师后在造办处当差。乾隆十一年原为“候补副司库”,后来改任柏唐阿,在各作行走。数年后,柏永吉又升“郎中兼佐领”。柏士彩的次子、三子虽然外任地方,但他们的下一代大多取满洲名,部分年长者也披甲当差。这些家族入京之后,浸染旗人文化,苏家与柏家并非特例,陈家、陆家、周家也有类似的情况。
第二,从“入旗养赡”的差异标准,可见乾隆皇帝对民人戚畹的不同重视。芳妃有陈济与陈浩两名兄长,只有陈济获准入旗,陈浩始终只是民籍。或可推测,若非陈济“不安本分”,请求当差,乾隆皇帝可能根本就没打算让陈家入旗。
乾隆皇帝对待禄贵人的姊夫周家态度也相对冷淡。周家的入旗,可能与禄贵人过世一事有关。从刊布的清宫《医案》可知,禄贵人向来身体欠佳。乾隆四十八年以后,她一度因为“气虚痰厥,以致迷晕不省人事,气倦神弱。”此外,她也长年罹患“痿痹之症,以致手足转侧,不能屈伸,肢体疼痛,自汗恶风”,“不能荣养经脉”。禄贵人的痿痹之症持续数年,容易伤风感冒,至乾隆五十四年闰五月初五日,由于“脉息暴闭”,抢救不治而暴亡。根据于善浦的考证,禄贵人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新封禄常在,四十年(1775)晋位贵人,五十四年十二月入葬园寝。她从入宫到入旗将近三十年,若非陈济“素非安分”,请求当差,乾隆皇帝可能从未注意过禄贵人的娘家情况。乾隆五十四年禄贵人过世,皇帝才可能顾念情分,使其姊夫一家赴京入旗,获得养赡。
陈家与周家入旗后同归于管领下人,不同于备受荣宠的柏家、陆家,显示出这些民人亲谊的差别待遇。由此或可推知,婉贵妃的娘家在乾隆年间一直不曾入旗,可能是因为婉贵妃活得比乾隆皇帝更久,加上她的娘家安静低调,皇帝才会长年不加闻问。
民人嫔妃的入宫途径
除了纯惠皇贵妃、婉贵妃的籍贯未知之外,怡嫔、庆贵妃与陆贵人是苏州籍,芳妃则为扬州籍。郭成康认为南巡是民人嫔妃入宫的主要途径,并从芳妃与禄贵人的入宫时间,推测她们是在乾隆皇帝第二、四次(分别是乾隆二十二年、三十年)南巡后入宫。
但笔者认为“南巡说”还需要更多的验证,有几个原因。第一,芳妃与禄贵人受封与南巡均有时间上的落差。禄贵人是在乾隆二十二年入宫,二十五年“新封”常在,中间有三年的时间差。同样地,芳妃在乾隆三十一年受封常在,与三十年的南巡回銮也有一年的时间差。换言之,她们的受封与南巡时间并不切合,使两件事能否顺理成章的联想在一起?实有疑义。
第二,芳妃入宫与继后纳喇氏被废是否有直接关连?也值得商榷。乾隆三十年乾隆皇帝的第二任皇后纳喇氏在南巡途中,因自行剪发,违反国俗,被皇帝遣送回京,冷落对待,来年病逝。朝廷内外对于此事颇多訾言,也由于不再复立中宫,乾隆四十一年(1776)还发生严譄呈请立后事件。根据严譄(1731-1776)口供:“乾隆三十年皇上南巡,在江南路上先送皇后(按:纳喇氏)回京,我那时在山西本籍,即闻得有此事。人家都说皇上在江南要立一个妃子,纳皇后不依,因此触梃,将头发剪去。这话说的人很多……”根据这段口供,郭成康推测芳妃就是造成帝后冲突的那名江南女子。
但郭成康的推论也有一些问题:第一,继后纳喇氏是在皇太后“巡幸江浙,正承欢洽庆之时”,才“性忽改常”,出现疯迷的症状,可见帝后冲突的地点是发生在杭州。但芳妃的本籍与兄弟都在扬州。虽然乾隆皇帝也有可能将她从扬州带至杭州,但这一段并无史料可以据明,以致此说仍有保留空间。第二,早在乾隆三十一年以前,纯惠皇贵妃、婉贵妃、怡嫔、怡嫔之妹、禄贵人皆已入宫。若编纂《玉牒》的礼部、内务府官员都知道她们的来历,纳喇氏在雍正年间(1723-1735)已入侍宝亲王,后来又以皇后之尊统摄六宫,理应更清楚这些嫔妃的背景。为何在此次南巡才强加反对江南妃子入宫?这似乎有些不太合理。根据上述两个理由,这一则流传甚广的谣言有多高的可信度?值得重新商榷。
既然南巡说还有诸多疑义,那是否还有其他入宫途径?笔者爬网档案,较为确定的是途径是内务府包衣呈进宫中的优伶。乾隆五十七(1792)年,皇帝给苏州织造征瑞(1734-1815)的字寄上谕提及:“从前康熙、雍正年间,内庭备有女乐。自朕临御以来,并无其事。即乾隆三十年以前,内庭嫔御尚有由南方选进一、二人者,此二十余年来久无此事。……”皇帝明确指出,后宫“嫔御”的确有选自南方者,她们的出身可能跟“女乐”相关。然而,清代宫廷“女乐”在乾隆初年已经禁裁,故推知与“女乐”关系密切的“嫔御”较有可能是宫廷演剧中的伶人。道光七年(1827)南府改制升平署前,宫中的外学伶人或由南巡时携挈还京,或由包衣税差等采择而进,籍贯以江苏人为多。这些内廷供奉也可奉旨入内务府三旗。《养吉斋丛录》即言:“苏州优伶,旧时亦有入内务府三旗者,然只准一二人,以其仿包衣人等俸饷也。其日侍左右,谓之什子。”乾隆皇帝说过:“若将京师汉人、苏州优伶及太监等之弟侄子孙入于内府三旗,势必分占包衣人等挑钱粮地步。但此项人内,如果实心任勉,效力有年,或将其一二人酌入包衣尚可,第不可任意多人。”可见苏州伶人已有入旗先例。故就体制脉络而言,宫中嫔御有选自江南优伶出身者,的确不无可能,况且这些民人嫔妃大多为苏扬籍,也间接证明相关可能性。
但矛盾的是,乾隆三年(1738)五月时,皇帝公开传谕鄂尔泰(1677-1745)、张廷玉(1672-1755)等人,禁止包衣税差购觅优童:
近闻南方织造、盐政等官内,有指称内廷须用优童秀女,广行购觅者,并闻有勒取强买等事,深可骇异。诸臣受朕深恩。不能承宣德意,使令名传播于外,而乃以朕所必不肯为之事,使外间以为出自朕意。讹言繁兴,诸臣之所以报朕者,顾当如是乎?况内廷承值之人,尽足以供使令。且服满之后,诸处并未送一人。惟海保处曾进二女子,其一已经拨回。曾进一班弋腔,因甚平常,拨出外者二十余名,此人所共知者,何至广求于外,致滋物议?
该上谕虽为禁选优童而颁布,却也间接指出苏州织造海保进过女子与弋腔班子,有一名女子被留在宫中,作为“使令”之用,她的身分性质可能与殷姓女子相去不远。值得注意的是,乾隆三年的禁令针对性极高,苏州织造海保却仍旧“购买优人,皆以供奉内廷为名,于苏扬各处,任意搜剔。”此外,“其实海保自行蓄养在署者居多,歌弹吹唱,达旦连朝。又妓妾数十,多系苏郡之人。”这些行径成为海保被参革,安宁上台的原因之一。
虽然乾隆皇帝禁止购觅优伶,但实际上,皇帝从未放弃此事,只是禁令在前,只能以更私密迂回的方式进行。乾隆六年,皇帝透过怡亲王府的盐商布勒亨将一份伶人清单交给图拉,“内开生旦净丑年岁姓名共20人,俱称奉王谕照单速行办买,如有难办之处,令伊(按:即布勒亨)与奴才商量。”图拉接单办事后,却向乾隆皇帝报告:“(伶人)大概多系不肯赴京,为甚难办。”皇帝朱批写下:“好,难为你。”图拉虽是“奉王谕”办买伶人,乾隆皇帝却也明白大规模采办伶人的难处,间接证明购觅伶人一事若无皇帝允许,图拉不可能甘冒与安宁、海保一样下场的风险从事。
除了图拉之外,安宁也负责过在苏州购买优伶。乾隆八年五月,安宁成功在苏州访得小旦周二观、宝观,还有小主李宁一,奏闻:“倘此三人内有尚可学习者,伏恳圣恩,赏与内庭教习调理,或还可出息。除到京交怡亲王转进外,合先恭折奏明谨奏。”从“赏与内庭教习”与“转进”可知这些伶人是预计送进宫中。这类的寻访不止一次,乾隆十一年(1746)时,安宁与图拉又送小生福观,还有“家寒”被父卖到戏班的麟观,同样也是密交怡亲王“转进”。
负责“转进”伶人入宫的怡亲王是允祥的第七子弘晓,他在雍正八年(1730)袭怡亲王爵。乾隆元年(1736),弘晓年甫14岁,乾隆皇帝“仰体皇考圣心,眷爱怡亲王弘晓,教诲作养之。”因为允祥(1686-1730)与雍正皇帝的特殊关系,弘晓成为乾隆皇帝较关爱的近支宗室。乾隆四年八月,弘晓继承父志,管理内务府造办处,苏州织造图拉原在造办处行走,这很有可能是两人接触的开始,也是乾隆皇帝让怡亲王与图拉联系的因素之一。
乾隆十三年时,图拉再为潘姓女子入宫事进一密折,生动描绘内务府包衣在苏州购觅女子的过程。早在两年前,图拉已经找到潘女,“密托其亲族,借称京官聘娶。”但“其父虽允,其母决志不从,难以办理。”时间一拖,就是两年。“因此女年已二十,家道寒苦,高低不就。”图拉“密看”过潘女,认为“此女举止甚庄重,身段面貌俱韵雅”,最后在潘父的合作下,夜间强行将潘女“静密接进署”,让图拉的母亲、妻子“看过”她。一开始潘女“不知进京情由,甚游移不定”,后来图拉之母“细将进宫好处开导数日,始觉释然相信”,因此顺利在二月将潘女从水路送进京。此外,图拉还“现在严令原办家人仍密遍访,或能再得一人相随同进”。这份奏折并不完整,我们无从了解图拉送潘女进宫的原因,为何还要再找一女同进?但从报告的细节可知,乾隆三十年以前,江南的包衣税差的确多次在皇帝谕令下寻访民女或优伶,此事并不好办。潘姓女子的案例显示民女父母不一定愿意让女儿只身进京,这些变因都增添江南包衣的任务难度,成为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使。
本文节选自中山大学历史系(珠海)副研究员黄丽君刊发于《新史学》第三十一卷第三期(2020年9月)的论文《乾隆皇帝的民人嫔妃》,由作者授权澎湃新闻刊发,现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