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和河南省

实验学校英才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河南省实验学校英才中学 :

根据《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豫发改收费 〔 2005 〕 1055 号 ) 规定,结合成本监审和 征求 社会意见情况,经研究,现 将 两所学校收费标准 有关事项 通知 如下:

一、收费标准

1. 河南 省实验文博学校 初中部 学费 标准调整为 每生每年 最高 不超过 14000 元 , 住宿费 标准仍按现行 每生每年 最高 不超过 1200 元 执行。

2. 河南 省实验学校英才中学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学费标准仍按现行 每生每年 最高 不超过 12000 元执行 。

3. 具体 收费 标准由 学校 结合实际 在 不超过 最高限价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 严格 落实收费公示

1. 学校 应通过学校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监督电话 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

2. 学校 招生简章 和入学通知书 应写明学校性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

三、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1. 收费 标准 调整 实行 “ 新生新办法 , 老生老办法 ” , 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 不得跨学年预收。

2.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 除 按 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外, 学校 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 、加收相关费用 。

四、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1. 学校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 有关主管 部门备案的账户, 单独核算 、 统一管理。

2. 学校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职工待遇 ,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发展基金。

3. 学校应于 每年 3 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年度收费情况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分别报送 省 价格、教育主管部门。

本 通知 自 20 21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根据国家和我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安排,如学校办学性质发生变化,按届时国家和我省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