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和河南省
实验学校英才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河南省实验学校英才中学
:
根据《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豫发改收费
〔
2005
〕
1055
号
)
规定,结合成本监审和
征求
社会意见情况,经研究,现
将
两所学校收费标准
有关事项
通知
如下:
一、收费标准
1.
河南
省实验文博学校
初中部
学费
标准调整为
每生每年
最高
不超过
14000
元
,
住宿费
标准仍按现行
每生每年
最高
不超过
1200
元
执行。
2.
河南
省实验学校英才中学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学费标准仍按现行
每生每年
最高
不超过
12000
元执行
。
3.
具体
收费
标准由
学校
结合实际
在
不超过
最高限价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
严格
落实收费公示
1.
学校
应通过学校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监督电话
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
2.
学校
招生简章
和入学通知书
应写明学校性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
三、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1.
收费
标准
调整
实行
“
新生新办法
,
老生老办法
”
,
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
不得跨学年预收。
2.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
除
按
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外,
学校
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
、加收相关费用
。
四、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1.
学校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
有关主管
部门备案的账户,
单独核算
、
统一管理。
2.
学校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职工待遇
,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发展基金。
3.
学校应于
每年
3
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年度收费情况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分别报送
省
价格、教育主管部门。
本
通知
自
20
21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根据国家和我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安排,如学校办学性质发生变化,按届时国家和我省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