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设置、 职责

1、部门 机构设置

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内设4个 科室 ,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生态综合科; 行政执法 专项 机构1个,为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局所属事业单位 3 个,分别为北京市房山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北京市房山区 生态环境 监测站、北京市房山区 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度我部门只有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本级一家单位,无下属基层单位。

2、部门 职责

( 1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环境形势综合分析。

( 2 )负责本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 3 )承担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考核。

( 4 )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 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的实施;参与促进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 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 5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 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6 )指导 协调、监督本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保护工作;依法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7 )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 8 )负责本区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 9 )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 10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 11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 64 人,实有人数 54 人;事业编制 98 人,实有人数 85 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 1 年度收、 总计 11740.03 万元, 比上年 减少 15017.49 万元,下降 56.12 %。

(一 收入决算 说明

202 1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0300.02 万元, 比上年 减少 10133.81 万元,下降 49.5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300.02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100.00 %;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事业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经营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其他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

(二 支出决算 说明

202 1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8980.91 万元, 比上年 减少 14634.90 万元,下降 61.97 %,其中:基本支出 4178.74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46.53 %;项目支出 4802.17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53.47 %;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

、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

202 1 年度财政拨款收、 总计 11567.2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016.47 万元,下降 56.49 %。主要原因: 2020年追加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 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782.5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6.47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5.31 %; 节能环保支出 8316.10万元,占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94.69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202 1 年度决算 466.47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减少 4.2 万元,下降 0.89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 21 年度决算 451.27 万元,比20 21 年年初预算 减少 19.40 万元, 下降 4.12 %。主要原因: 2021年在职人员较预算减少5人。

“抚恤”(款)20 21 年度决算 15.20 万元,比20 21 年年初预算 增加 15.20 万元,增长 100.00 %。主要原因: 2021年有人员去世

2、“ 节能环保支出 ”(类)202 1 年度决算 8316.10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增加 2012.41 万元,增长 31.92 %。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 21 年度决算 6568.50 万元,比 2021 年年初预算增加 764.81 万元,增长 13.18 %。主要原因: 年初部门预算中监督性监测项目由 环境监测与监察 ”(款) 调整到“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 追加大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维护等项目支出

环境监测与监察 ”(款)20 21 年度决算 0.00 万元,比20 21 年年初预算 减少 500 万元, 下降 100.00 %。主要原因: 年初部门预算中监督性监测项目由 环境监测与监察 ”(款) 调整到“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

“污染防治”(款)20 21 年度决算 1747.59 万元,比20 21 年年初预算增加 1747.59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 追加固定污染源分类分级管理、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等 项目 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 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5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 25.56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0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 1 年度决算 25.56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减少 1474.44 万元,下降 98.30 %。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 1 年度决算 25.56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减少 1474.44 万元,下降 98.30 %。主要原因: 大石窝镇王家磨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实施由大石窝镇政府负责,我局负责项目监理工作,故该项目工程款由财政局直接拨付项目所属乡镇

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 政拨款 收支情况 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 经费

2021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 拨款 收入总 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 拨款 支出总 0.00 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 1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4178.74 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0.00 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 其他 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救济费 、医疗费 补助 、助学金、奖励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部分 202 1 年度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 1 个行政单位、 0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事业单位。202 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52.61 万元,比202 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 25.12 万元增加 27.49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 1 年决算数 0.00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数 0.00 万元增加(减少) 0.00 万元。主要原因: 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202 1 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 :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202 1 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 0 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 1 年决算数 0.00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数 1.81 万元减少 1.81 万元。主要原因: 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202 1 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 :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 0 批次,公务接待 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 1 年决算数 52.61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数 25.12 万元增加 27.4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 1 年决算数 11.06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数 0.00 万元增加 11.06 万元。主要原因: 本年度更新 1辆公务用车 ,202 1 年购置(更新) 1 辆,车均购置费 11.0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 1 年决算数 41.55 万元,比202 1 年年初预算数 23.31 万元增加 18.24 万元,主要原因: 增加 6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02 1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 20.03 万元,公务用车维修 18.64 万元,公务用车保险 2.45 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 0.43 万元。202 1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15 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2.77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 1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355.73 万元,比上年增加 9.08 万元,增加原因: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力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 1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6.2 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6.2 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8. 7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6.61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1. 2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8.88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 1 年车辆 15 台, 298.31 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6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2 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 支出 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 737.79 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 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 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 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 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 财政性 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 .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部分 2021年度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 1 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 10 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 100 %,涉及金额 2786.29 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

按照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京环函【2017】138号) 要求,“ 各区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按年度开展辖区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等基础状况评估工作 ”,需对202 0 年度房山区区级、乡镇级、万人千吨及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水源地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查询、现场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水源地基本状况、水质监测情况、水源保护状况、保护区整治状况等进行评估,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情况,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建议与对策,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经我局公开招标采购及财政评审,最终确认合同金额为 63.85万元,分三笔全部拨付完毕。

2. 项目绩效目标

编制完成《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房山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及《房山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为评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提供依据,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评估报告, 综合评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对策,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对象和范围: 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三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 评价得分情况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99 分,其中,项目决策 10 分,项目管理 20 分,项目绩效 69 分,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 优秀 ”。

2. 项目所实现的主要绩效

编制完成《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房山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房山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完成《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房山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房山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三项报告编辑工作。

编制《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房山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及《房山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该项目实施,综合评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对策,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对房山区高质量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有重要意义。

(四)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项目决策情况

2021年1月22日局党组 会议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 2月17日向区财政申请项目资金,3月2日递交财政评审材料,3月22日收到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4月9日经我局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确认中标单位,5月7日与中标单位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签订合同。

2. 项目过程情况

2021年5-8月,通过现场勘察并统计完成涉及区级6个集中式水源地、乡镇级4个集中式和6个万人千吨水源地得133个水源井及2个地表取水口的相关资料收集、水文地质及水环境地质调查、环境状况综合调查等,9-10月完成《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房山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和《房山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3. 项目产出情况

编制完成《房山区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房山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及《房山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度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4. 项目效益情况

以三份调查报告为依据,为评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

1. 绩效目标表填报的科学性仍有提高的空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个别指标填报不够科学、合理。总体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个别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足,缺少可以量化的评价标准。

2. 项目过程管理科学性不足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性不足,项目监督管理有待规范。缺少对于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工作进度、质量控制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程序规范性不足,程序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有关建议

无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