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4
(四)
80
后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迁移流动人口的主体
从年龄结构看,
2010
年
15-64
岁适龄劳动人口共有
789.32
万人,占总人口的
85.33%
,其中:
20-24
岁年龄段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重最大,高达
15.16%
;其次为
15-19
岁人口(
14.13%
),两者所占比重接近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所占比重最小的为
60-64
岁人口,共有
27.70
万人,占总人口的
2.99%
。
65
岁及以上的人口共
40.92
万人,占总人口的
4.42%
。
(五)迁移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有很大提高
从受教育程度看,
2010
年全省流动人口以初中和高中水平为主,分别占总人口的
35.93%
和
27.43%
,合计
63.36%
,与
2000
年相比有明显提高。其次为小学水平人口,共
114.26
万人,占总流动人口的
12.84%
,比
2000
年降低
5.48%
。另外,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口比例有了较大提高,
2000
年为
18.23%
,
2010
年增加到
21.52%
。
(六)
“
经济型迁移
”
仍然是人口迁移流动的主要原因
从流动原因看,经济型流动的人口呈波浪式变动,
1990
年经济型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
55.66%
,
2000
年下降到
49.66%
,
2010
年又回升到
53.3%
,其中因务工经商而流动的人口呈逐年上升态势。此外,社会型流动的人口不断增加,由
1990
年的
30.16%
上升到
2010
年的
37.56%
。在社会型流动人口中,随迁家属上升的比率最高,由于婚姻迁入而流动的人口下降较快(见表
4
)。
表
4
湖北省
1990-2010
年各流动原因所占比重
|
10.66
(七)迁移流动人口向第三产业进一步集中
从职业结构看,
2010
年各种职业的迁移人口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的迁移比重最高,为
40.64%
;其次为商业、服务业人员,为
31.28%
;所占比重较低的职业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其比重分别为
3.37%
和
0.15%
。与
“
五普
”
相比,
“
六普
”
中从事商业、服务业的迁移流动人口比重大为提高,十年增长近
10
个百分点。
(八)迁移流动人口长期居留的倾向继续增加
从居住时间看,流动人口在湖北省以居住六年以上的人口最多,
2010
年达
251.20
万人,占总人口的
27.16%
。其次为居住半年至一年和居住一年至二年的人口,分别为
188.02
万人和
188.23
万人,两者占总人口的
40.68%
。来自外省的流动人口比重最多的为居住半年至一年的人口,占
24.26%
,其次为一年至两年的人口,两者之和接近总流动人口的一半。
二、工业化与城镇化背景下湖北人口流动新常态的原因分析
人口流动是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人类迁移活动。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推进,工业文明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深入,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也日趋活跃。工业化的发展尤其非农产业的发展,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在改变人们生产方式的同时改变其生活方式,推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一)工业化与城镇化带动湖北人口流动
湖北省
1981-2014
年
34
年间,流动人口总量从
33
万人增加到
1024
万,增长了三十倍;其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
0.69%
增加到
17.6%
,增长了二十五倍。流动人口总量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城镇化率与非农产业比重的变化速度,说明:(
1
)湖北省工业化发展早于人口自发流动,工业创造的产值吸引劳动力流动产生的是正向规模效应;(
2
)流动人口增加的比重中除出于经济原因(工作调动、分配工作、务工经商、学习培训等)的流动外,有很大比重(
2010
年为
46.7%
)是出于社会原因(投亲靠友、退休退职、随迁家属、婚姻迁入、拆迁搬家等)的流动;(
3
)部分流动人口就业可能在非正规部门。湖北省流动人口总量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化的推进速度,显示其人口城镇化滞后于人口流动,大部分流动人口只是实现了居住地点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没有享受到均等化的城市公共服务。
从总体上说,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受到诸多环境因素影响,湖北省的人口流动可大致划分为四阶段:第一阶段是
1979-1991
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城乡改革拉开了农民进城大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由无到有、由少到多,湖北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配套改革提供的政策便利,为农民的自发流动创造了条件;第二阶段是
1992-1999
年,沿海加速开放催生
“
民工潮
”
,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高峰期,异地转移规模逐渐扩大,湖北省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作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指导思想,以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为工作重点,稳步提高了农村转移劳动力输出和就业率;第三阶段是
2000-2005
年,湖北省对农民进城的限制逐步放开,对待农民工群体的政策从规范管理向保护服务转变,大量劳务输出也缓解了东南沿海地区的
“
民工荒
”
;第四阶段是
2005
年至今,湖北省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特点、转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转移的大趋势,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从统筹城乡就业、新市民工程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进城打工、就地转移、征地拆迁、外出回流等因素推动湖北人口流动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使湖北省的人口流动更加活跃,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进城打工、就地转移、征地拆迁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受
2008
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湖北省成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在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指导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下,湖北省吸引外出人口回流的影响力也逐步加大。
1
.进城打工。城镇化进程中,湖北省千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打工者即农民工占据了全部转移人数的大部分。他们不仅给家乡带回资金,还带回了技术和管理经验,开拓了就地转移劳动力的门路,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大大促进了小城镇发展。但是户籍制度使得大量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却无法成为市民,湖北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丰富的大省,农民工问题将成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
.就地转移。湖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当地从事二三产业的起步较早且增长迅速。
2014
年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达到
463.52
万,比上年同期增加
26.24
万。就地转移节省了国家的就业投资,缓解了城市过度膨胀的压力。它与异地转移相比,还拥有风险低、成本低、门槛低的优势。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现行的许多就地转移模式并不能实现农民真正的非农化转移,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湖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致力于加强其彻底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
“
十三五
”
规划时期的难度和重要性毋庸置疑。
3
.征地拆迁。近年来,湖北省城镇规模普遍扩张,大量征用城镇近郊的农业用地。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的安置一直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将会造成失地农民和拆迁业主生活生产的困难,积极应对和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探索保障机制以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都属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急需突破的难题。
4
.外出回流。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步入产业升级和大规模转移时期,湖北省利用承接东南沿海乃至国际产业梯度转移的平台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由于本地就业机会的增加、工资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原来流向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劳动力近年也更多地选择了就近择业,回流趋势十分明显。
(三)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湖北人口迁移流动
根据配第
•
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三次产业生产比重逐步向第三产业集中,相应地劳动力也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再向第三产业转移,是就业人口结构变动的普遍规律。近十年来,随着我省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第一产业的比重逐步降低,同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引导下,高新技术产业日渐崛起,带动工业高速发展,到
2014
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11.6
:
46.9
:
41.5
。湖北作为工业大省,第二产业一直保持优势地位,第三产业比重也稳步提升。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后,产业格局逐步由二产向三产转移,导致迁移流动人口也发生相应变化,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口分布由
2004
年的
47.7
:
20.5
:
31.8
调整为
2014
年的
40.3
:
22.6
:
37.1
。可见,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人口快速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
即将到来的
“
十三五
”
规划期间,湖北省城镇化进程加快乃大势所趋。以进城打工、就地转移、征地拆迁的移民为代表的流动人口规模日益庞大,同时外出回流的群体也将逐渐增大,给湖北省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迫切需求。这同时也是促进湖北省人口问题统筹解决、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现实要求。
三、推动湖北人口合理有序迁移流动的建议
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口迁移是伴随着工业化推进的人口城镇化过程。城市工业化的发展,特别是现阶段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建设,吸引大量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形成大量流动人口,实现人口生产方式的转变;随着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流动人口开始融入城市,实现人口生活方式的转变。
(一)优化城镇经济结构,形成区位人口集聚,增强就业容纳能力
按照配第
•
克拉克定律
,
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动将会影响人口的就业和迁移。因此,应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城镇经济实力,吸纳人口就业和迁移。武汉城市圈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理分工和布局延伸产业链,合理引导人口就业和迁移。
“
宜荆荆
”
城市群要充分发挥宜昌副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通过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要以汉江平原粮棉油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深加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逐步形成能源、精细加工、农产品加工、纺织、医药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逐步提高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增加。
“
襄十随
”
城市群要充分发挥发挥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重点打造文化旅游和汽车产业,以此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强人口就业容纳能力。
(二)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多方面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探索积极有效的土地流转形式,拓宽流转主体范围。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国家垄断,实行土地市场化,建立确保农民集体土地收益的长效机制。加快户籍制度及其配套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加快与户籍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积极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培养和发展。农民工的城镇融合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融入程度高,社会和谐程度就高。多方面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社会的融入,推动农民工彻底市民化,进一步强化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对农民工的组织覆盖。
(三)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和发展,吸引人口迁移,提升迁移人口素质
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规划。区域良好的教育资源是吸引人口流动和迁移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加大各个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城镇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其农村人口迁移到城镇学习和生活。其次,促进职业院校发展。利用职业院校优势,加大对农民工技能的培训,提升农民工得自身素质。再次,加大对高等院校的规划和发展,充分利用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数量较多的优势,吸引全国人才到湖北来求学、工作,使其成为人口迁移的主要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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