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北京市建委《关于开展
2009
年度施工现场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监督总站
[2009]29
号)文件的要求,北京市建委专项检查组与房山区建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施工现场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10
日
二、检查内容
依据市建委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
[2004]213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京建科教
[2007]1158
号)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事细则》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
2009
年度施工现场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监督总站
[2009]29
号)的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及资料;
2.
施工单位深基坑施工及支护的专项方案;
3.
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及专家论证方案;
4.
施工单位基坑支护验收表,基坑支护沉降观测记录表和水平位移观测记录表;
5.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是否采用帷幕隔水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
6.
监理单位对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记录表的审查意见和工程安全隐患报告书;
7.
施工现场深基坑支护实体检查。
三、组织实施
此次施工现场深基坑专项检查工作由区安监站统一组织协调,并委托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聘请岩土工程专业的专家对深基坑支护施工实体和资料进行检查。
四、检查情况上报
各施工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组织进行深基坑支护安全情况自查,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于
4
月
3
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区建委
505
室。
联系人:李雪娟
联系电话:
8936 7209
附件:
2009
年房山区建设工程深基坑情况汇总
二
00
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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